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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木兰回忆胡汉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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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木兰回忆胡汉民(1) (第2/2页)

有机会听见和看见许多事情.民国十六年定都南京以後,我在事实上做了他的侍从秘书,所见所闻更广;他来往的一切文件,多由我负责保存.现在本篇先把他幼年时的贫困情形,生活习惯,家庭和社会环境,及其处世的基本态度,作一个概括的叙述.

    少年贫困●兄弟共裤

    先祖父逝世时,先父才十三岁.两年后,先祖母亦逝世;因家贫,其遗体在家停放两个月之久,才能勉强举葬.此时先父兄弟姊妹七人,全靠清瑞先大伯父(以下简称先伯父)教授私垫,和二姑妈为人做针线之微未收入为生,时有冻馁之虞.不久二姑妈因忧劳成疾,无力延医,又复病故,家境更加穷困.时先父对国学已有相当的基础,虽无力继续从师,仍在家先伯父自修甚勤.有一位经营商业,家境小康的五叔公甚表爱惜,命先父到他家居住,俾得专心自修,并减少先伯父的负担.不料五叔婆为人吝啬,吃饭时不令先父同席,只於饭后给予剩余的冷菜冷皈,为节省燃料,复不许升火煮热,亦不准用热开水冲热.先父因长期吃冷食,而且没有定时,也就得了肠胃病.先父十六岁时,自觉有进步,乃效先伯父, 自行设绾教学,藉以自立,并助家用.但最初收入仍很微薄,对家庭经济,补助有限,三伯父和两位叔叔,终以营养不足,又无适当的医药调治,相继病故.先父常向我叙述二姑妈的辛劳情形,极表怀念,因为她实在是为了弟妹们的生活劳累过度,贫病交迫而死的.先父并说,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和三伯父共穿三条长裤,一遇天雨,即常因换洗不及,一人穿了出去,另一人就只得留在家里等侯;不能同时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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