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卷: 改革开放之第三章: 新土地… (第3/3页)
“贷款”还有“严打”究竟是什么含义,但从老渔农激动胀红的脸上看出,这是好事,绝对是好事。
多尔衮听了之后是震动不已,虽然那个什么新土地法他只听道了一点点内容,但这一点点内容将会给大明带来多大的影响,实在是无法估量,如果以他对大明的了解,这无疑是给大明国内百姓一个巨大的定心丸,土地才是百姓的根本,百姓有了土地,就有了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
多尔衮现在迫切的想要知道这个新土地法的全部内容,大明所施行的也是大金所需要的。
《新土地法》的颁布是基于大明人口普查和土地清查丈量的完成这个基础,虽然朱影龙知道土地都掌握在少部分人的手中,但具体是多少他并不知道,还有全国人口,他也只能从所知的历史中大概的了解道一个数字,这个数字都还是后人推测的,究竟是多少他还是需要的,当然不可能精确的到个人,但起码不要去臆测,经过四年的努力,清量全国土地也有了个数字,全国耕地在七百五十三万顷左右,人口七千九百四十四万,据朱影龙所知,这个时候世界人口约四亿,大明人口占了五分之一,大明平均每人占地约是10亩,这样的比例比起后世来宽裕的多了,就算产量与后世比起来是十比一,这么多土地出产也能养活所有大大明百姓了,当然了这都是理想话的状态,事实上每年大明都有几十万人因为饥饿而死,而明朝末期土地兼并相当严重,虽然这之前朱影龙也想过一些办法让一些人拿出土地来,还给百姓,但这都是治标不治本,而《新土地法》的出台才是治本的手段,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第一,开垦出更多的土地,让农民耕种,第二,打击并且抑制土地兼并,建立健全土地买卖制度,第三,对外扩张,获得更多的土地来缓解国内的压力,这三条在现阶段是可行的,但第一条最大的压力就是来之财政,第二条阻力来之各大王侯贵族以及土地主,他们这些人对对土地的看重有着近乎变态的执着,当然,也不能说他们不对,但是必须要把他们非法掠夺的土地给吐出来,这也是朱影龙的设置的底线,第三条,现阶段只能小打小闹,还不到时候。
《新土地法》规定,只要属于大明境内的,凡是无主的土地包括山川、河流都属于朝廷,属于皇帝,在今后没有朝廷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占有或者开垦,触犯者可处二十年以下监禁的处罚。
《新土地法》首次将土地进行了划分,规定土地了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成立国土资源司,挂靠在农业部下,掌管全国土地的使用以及管理,全面采用新的地契,土地买卖征收高额的契约税,大力遏制土地兼并,打击私下买卖土地,今后如果土地买卖都必须得到国土资源司或者其下属国土资源衙门的批准,并加盖国土资源司的印章,否则一切土地买卖都是无效的,朝廷将不承认买卖双方的利益,私自买卖土地还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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