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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 江南半壁之第一章: 贸易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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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卷: 江南半壁之第一章: 贸易使司… (第2/3页)

剽劫”,既是走私商,又是海盗。有些豪门世家、奸商舶主。利欲熏心,不仅与葡萄牙殖民者进行非法贸易,而且勾结倭寇在东南沿海一带掳掠杀害中国人民。构成了有明一代的“倭寇之患”。嘉靖元年。给事中夏言认为倭寇起于市舶(即贡舶)。建议罢市舶,厉行海禁。朝廷接受建议。封锁沿海各港口,销毁出海船只.禁止下海捕鱼捞虾.断绝海上交通。凡违禁者,必依法处以极刑。

    明廷严厉的海禁政策,并不能阻遏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相反,参加对外贸易地人越来越多,朝廷无法禁绝。同时,正德、嘉靖年间海禁政策与洪武年间有所不同,洪武年间尚进行有限制的贡舶贸易,而正德、嘉靖年间所有的对外贸易都被禁止。这实际是闭关主义的表现形式,它阻碍了中国与邻近国家的商品交流和国内工商业的发展,故广东和福建的地方官员主张开放海禁。隆庆初,旧日的海禁政策已经不可能维持下去,而东南沿海的倭患又已大体平息,朝廷在舆论影响下,才批准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的建议,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以征收商税,增加财政收入。

    开放洋禁,即等于明政府允许私人海外贸易地合法存在,这使参加海外贸易的中小商人大大增加。他们凑集资金,建造海船,装载土产,径往东、西洋,与海外诸国贸易。朝

    税也因此不断增长。漳州府在万历三年征收税银六十二年则征收银约三万两,增加五倍。海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东南沿海地区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地繁荣,为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海禁的开放也是有限制的,弛禁初期颁发“引票”五十张,万历中增至八十张,东、西洋各四十张。出海贸易者,均须经海防同知批准,领取“引票”,到指定地区贸易,并在规定地期限回港。对前往贸易的国家和地区也有一定限制,日本即在禁止通商之列。另外,对出口货物的品种也有所限制。这类规定依然严重地束缚着海外贸易地正常发展。

    可以说朱影龙先前下令组建地几个海关专属衙门就是海防衙门地前身,他们所司领的职权就是发放所谓地“引票”,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名称而已,而且当时实施部分洋禁的地区都在东南沿海,不在朝廷的管辖之内,朱影龙下旨开放几个通商口岸,满朝文武还是可以接受的,现在要全面开禁,那可不是一件小事了,甚至关系到自己切身的利益,比如他们自己虽然碍于朝廷法规不能营商,但他们可以利用亲戚朋友海上走私获得高额利润,朝廷一旦开洋禁,必将严厉大打击海上走私,而且会让更多人参与海上贸易,到时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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