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追杀 (第2/3页)
家有一天真的死了,死者家属以此将诅咒者告上法院,法院是不可能受理的……如今是现代社会,已经不流行“巫蛊之祸”这样的封建迷信了。
同理,网络流传的视频里,刘姥姥手里就算真的有什么“邪恶法宝”,那也无法形成罪证,因为那玩意儿“不科学”,不具有一般意义的可操作性,没有人可以叫出那东西的来历,没有人可以讲出那东西的工作原理,也就无法证明那东西是否需要人为控住,如果那东西不需要人为控制,是它自己有“灵识”自己行动的,那刘姥姥就是被冤枉的。
什么?“自我灵识”什么的不科学?那你为什么不否认那件“邪恶法宝”本身的科学性?
所以,想要定刘姥姥的罪,第一种方法就是,改写法律条文,将“邪恶法宝”列入到“可致人死亡的工具”列表中,承认神话以及超自然的东西在法理上的真实存在性。
这种事在古代或许可能,而在如今,就属于“开历史的倒车”了。
第二种方法是,强行给刘姥姥当时手里的珠子套上一层伪科学理论,强行将它定义为某科学实验室制作出来的杀人工具,具体运作原理不方便透露给大众,总之很牛逼说了你也不懂,再逼迫刘姥姥自己亲口承认,签字画押,供认不讳。
第一种方法不可行,改刑法条文可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那是国之大事。
第二种方法可行性很高,但慕容家的能量,足以让第二种方法的情形发生不了。
“知道了小乔,你先出去吧,东海那边要是有什么消息,随时来告诉我。”慕容泓躺在太师椅上,刘姥姥办事不力,不仅没把大丫头带回来,还把龙珠也弄丢了,她的死活,慕容泓本来是不会管了,可刘姥姥跟着他几十年了,知道太多的事情,所以就算死,也不能让她死在外面。
“爷爷,娜娜姐呢?”太师椅旁边的小板凳上,坐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她的脖子上挂着的项链,就是慕容娜娜以前戴着的那一条。
“菲菲啊,你姐姐去外国留学了。”慕容泓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马尾辫。
“那她去了哪个国家啊?什么时候回来呀?”小女孩天真地问道。
“她和你爸爸去了同一个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