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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东南亚华人的血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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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东南亚华人的血泪史 (第2/3页)

视和西方殖民者的残酷镇压。

    公元1603年,吕宋华人遭到西班牙殖民统治者及其土著帮凶的第一次大屠杀,3万华人死于非命,无数财产被抢劫、被掠夺。

    1639年,第二次大屠杀发生,致使吕宋岛华侨基本上绝灭,全菲遇难华侨共达22000一24000人。“有几条河里的水被尸体污染得不能食用达6个月之久,(马尼拉)周围许多里格以内,河里的鱼是吃人肉长肥了的,所以人们连鱼也不能吃”。

    1662年,第三次大屠杀发生,据推测被杀害的华侨不下25000人。一个西方历史学家说:“西班牙人的原来意图是要杀尽每一个中国人的。但后来考虑到缺乏商贩和手艺人的不便,便放弃了这个意图。实际上是出于有此必要,而却以(西班牙王)的名义慈悲地宣称赦免一切放下武器的人。”

    1762年,西班牙人对华侨实行第四次大屠杀,遇难华侨近20000人。西班牙殖民者发布命令“杀掉所能找到的一切中国人”,宣告所有华侨都是西班牙的叛徒,在什么地方发现,就在什么地方绞死。于是西班牙殖民者四处搜捕,形成一个“骇人听闻的屠杀**”。

    第一次屠杀发生后,当时的fj巡抚对皇帝上书时居然还谴责所有被杀的华人都是愧对祖坟的逆子,不值得陛下关心。

    西班牙人在吕宋屠杀华人,荷兰殖民者在爪哇(今后就用这称呼)也干着同样的事。

    第一次大规模屠杀发生在1740年7月,当时正值满清所谓的“康乾盛世”之时。爪哇的荷兰当局下令,凡属可疑的华人,不管有无身份证,都先行拘押。

    几天后,巴达维亚盛传许多华人在押解途中惨遭杀害,尸体抛到海中。华人愤慨之余,人心惶惶,许多人逃出城外遁入山林。荷兰人惧怕华人起来造反,决定清除和追杀城里城外的所有华人。

    华人不得不以木棍、锄头反抗。10月9rì,殖民者借口搜查私藏军器挨家挨户屠杀华人,华人区20多处起火,大部分建筑物化为灰烬。殖民当局还煽动一些愚钝无知的土人攻击华人,答应每砍一个华人的头,奖赏银钱若干。

    结果,全巴达维亚的华人,除少数依附当局者外,差不多无人幸免,被打死、烧死、吊死或溺死的共有1万多人。流经巴达维亚的一条名叫红溪的河流,终于被华人的鲜血染红了,史称“红溪惨案”。

    自1962年天竺国会通过决议,宣布中国为“敌国”。中国天竺关系趋于恶化,1962年10月的一场中国天竺边界之争,使两国关系滑入底谷。天竺zhèng fǔ开始制造一系列恶劣的排华事件,疯狂迫害华人华侨。

    天竺当局捏造各种罪名,诬蔑华侨从事间谍活动,采取高压手段强迫华侨反对自己的祖国.甚至肆意逮捕华侨华人,把他们关进西部荒漠的集中营,狱中的几十位难侨妇女,更遭受着天竺官员和jǐng察的兽xìng蹂躏,人身安全和人格得不到丝毫保障。还特地通过了针对华人的“加强监视外侨法案”,挤压华侨的生存空间,致使大批华人被迫返回祖国或移居他国。

    1967年掸国出现6月27rì―6月28rì排华杀掠事件。对于掸国华侨来说是一场大浩劫。多少人倾家荡产,多少人迁徙流离。事件发生后,各地暴徒蠢蠢yù动,乘机再大肆洗劫一番。中掸国邦交,由此处于低cháo。当时侨团及师生集会,提出这样的口号“头可断,血可流,太祖思想不可丢”,一时声势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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