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马上比试获胜 (第2/3页)
作为鞑靼人的酋长。现在称为族长的哈不都拉家族,不可能只有一匹马供自己的首领平时使用,关键也就这匹马比较温顺。
那些个烈马,就是塔尔也因为年老体力衰退,不敢去骑,何况屁股都没沾过马背的汉人?
黑珍珠是一匹大宛良马,足足有两米高,一身栗褐色的毛,看上去就像黑色的缎子。
在欧洛泰的时候,巫山无意间发现,自己还可以与动物进行沟通,好像能轻易地了解它们的喜怒哀乐。
巫山他们都走出了帐篷,看到了黑珍珠。
他缓缓逼近它,黑珍珠的眼睛清澈见底,眼神里发出疑问,不知道这个陌生人想干嘛?
就在别人看见哈孙早已上马飞奔耀武扬威的时候,巫山的手在它耳朵上轻轻摩挲着。
“黑珍珠啊黑珍珠,别人看不起你呢。”他在它耳边低语:“看到没,那匹斑点马想要胜过你,不知道你有意见没?”
这时,哈孙已经骑着马儿到了近前:“姓巫的汉人,你还是乖乖认输吧。我们草原上的汉子,从小就和马建立了身后的感情。”
“你看我的赛豹,”他拍了拍身下的马:“从它是马驹的那天起,我就和它在一起。这匹马一看就是温顺的马,你又不能和它心意相通,还是认输算了吧!”
说完,止不住哈哈大笑,就连他父亲古夫老头笑得脑袋上的回回帽都差点儿掉了下来。
“我先骑着它兜一圈!”巫山看着有些紧张侄子和尼娜,微微点头。
因为他们可不知道自己在北疆的时候,和马打交道的日子真还不少。
要打消他们的顾虑,更重要的是要与黑珍珠建立一个信任关系,只有先跑上一两圈才行。
不见巫山有什么动作,他右手在马背上轻轻一撑,身子腾空而起,上了马背。
就这一手,让旁边的人大惊失色。
一般的人骑马,都是手抓在马背上,一只脚上了马镫,再奋力一跃,才能把;另一只脚跨过去。
别的大家都没看出来,单单这样的上马姿势,那就说明了眼前这个高高大大的人身上有不弱的功夫在身。
古夫对自己的儿子获胜,开始产生了疑虑,没有起先那么足的底气了。
不过心里还是有一丝希望,毕竟族里的第一勇士沙比夫都说过哈孙在马上的战斗力在整个族人里面都是数一数二的。
汉族人不管怎么着,没有哥萨克人与马这么熟悉和了解。
没有去管旁边的人怎么想,巫山一抖马缰,黑珍珠嗒嗒嗒嗒走了起来。
“驾!”走了几米远,他把马腹一夹,马儿飞驰,越来越快,最后在众人眼里只剩下一个小黑点。
来的路上,巫山就看到了一片胡杨林。
他在答应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既然要和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比试,那肯定要赢,而且要赢得漂亮。
正所谓刀剑无眼,如果拿着一把长刀,他也没把握不把哈孙弄伤。
估计自己在这里折一根树枝,让鞑靼人看到了会说闲话。
毫不讳言,在沙漠里面的胡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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