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5章 京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15章 京户 (第2/3页)

您说的这种事,从表面上看,离婚结婚,再离婚再结婚,从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婚姻自由这是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

    但是如果双方结婚不是为了结为伴侣,而是出于其他目的,这是有违婚姻的初衷的,道德上是有问题的。

    当然从法律上看,领取了结婚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觉得这事算不上违法。虽然算不上违法,但是其他风险还是有的。”方轶道。

    “其他风险?比如……”郭月兰问道。

    “比如您找的再婚对象,也就是男方靠不靠谱,别回头婚结了,结果他不同意把孩子落户到他名下。

    另外男方有没有子女,是否与他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如果是的话,迁户口可能还需要他前妻同意,牵扯的事情就比较多了。

    再有就是人品问题,男方会不会是骗子,即便不是骗子会不会临时加价,索要巨额补偿,或者事情都办妥了,不跟您离婚,或者拿这事要挟您,索要更多的财物!”方轶道。

    “这……我跟对方签一份协议行不行?”听了方轶的话,郭月兰纠结道。

    “协议这种东西防君子,不防小人。到时候不一定有效。”方轶婉转道。

    “这种事发生的几率大吗?”郭月兰犹豫片刻道。

    “不好说,要看男方的以往情况,之前有没有这样做过,或者在当地的名声怎么样,要是赶上好吃懒做的,或者平时没事喜欢耍两把的,到时候可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不得不防!

    我有个同学在京城做律师,他之前就跟我说过一件事,他的一个客户为了买车牌,就找中介机构给她介绍了一个京城本地的男的,双方领了结婚证后,车也买了,车牌也上了,几年后离婚,男方不配合,索要二十万,少一分不离婚。

    气的他的客户想起诉对方离婚,可是男方没工作,他客户有工作,而且赚的钱还挺多,一旦离婚分出去的财产比二十万只多不少,没办法,最后双方协商了事。”方轶道。

    “还有这样的?”兰姐惊讶道。

    “京城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