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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冤屈的民间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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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章 冤屈的民间金融 (第2/3页)

我们就成了非法融资的了。很多人看我们也带上了有色的眼睛。

    其实,我就想给大家普及一下法律知识,你们说,放高利贷犯法吗?我想很多人都会在心中说犯法的。你们之所有会有这样的判断,是因为,你对金融法律方面的缺失,放高利贷的确是不犯法的,只不过是不受法律保护而已。

    以前国家规定的,只要在放贷的时候,利息超出了银行利息四倍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换言之,如果,你放款的利息超出了银行利息的四倍,超出的部分在打官司的时候,是不予以承认的。

    当然,最近刚刚颁布的新的法规,竟然利息可以是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六,都是受国家保护的。让我一个常年从事民间借贷的从业人员也是有点惊讶了。

    什么样的企业,一年的纯盈利是在百分之三十六之上啊!制造业,以前还能百分之十几,现在也到了百分之五到八了,餐饮业,以前都是在百分之三十左右,现在也萎缩到了百分之十几了。

    如果是这些企业借了百分之三十六利息的民间借贷借款,那不用说了,压根就没有打算还款。我始终认为,百分之三十六是绝对不科学的。

    真的不知道国家的那帮搞经济的老学究们是怎么想的,我记得我在2013年去北京开过一次会,和那些国家搞经济的大叔们吃过一次饭。

    我说我是做民间借贷的,他们竟然竖着大拇哥,说我的行业很有前途,一定要服务好农村的金融啊!难道在他们心中,我们做民间借贷的就是应该在农村,城市的金融就应该是银行来做。我当时就无语了。

    乔家大院一游,对我来说有着历史性的意义,也让我对民间借贷行业有了新的认识,也是从那个时候,我真的认为,民间借贷是一个伟大的行业,是一个可以从事一辈子的行业。

    我们从乔家大院出来,下一站就到了平遥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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