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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终于鸟枪换手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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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终于鸟枪换手枪了。 (第3/3页)

好了,虽然他手中那柄单手剑非常锋利,怎么看也比李默手中骨剑要好,但他没有盾牌防御,就算拼了命能砍碎几具骷髅,但对已经出现就有上百头的骷髅潮来说,根本是无关大局。

    反而他自身疏于防护,被连连刺中三剑,再加上远处不知道哪里飞出的一支骨剑刚好射中他腹部,达克一下子血量损失严重,通俗来讲就是受了重伤,一下子就失去了战斗力。

    如果李默属于混乱阵营,这会肯定是抢了达克手中剑就跑了,但很可惜他属于中立善良阵营,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

    特别是刚好达克受伤时叫出声来,惊动了正砍瓜切菜,几乎一剑一个骷髅的汉斯队长。所以李默如果不想被汉斯一剑斩成两断的话,就必须要救他。

    于是只考虑了零点一秒,他便做出了决定,扭头对另一边坦姆叫道:“听着伙计,我要救达克,但需要你的掩护。等下我冲过去抱着达克,你靠上来掩护我们,向汉斯队长那克转移,听懂了吗?”

    一边指手划脚说出自已的计划,一边冲过去一脚将正准备一剑砍下的一头骷髅踹飞,李默抱起捂着腹部血流不止的达克,招呼坦姆一声,就往同样过来接应的汉斯队长那边冲过去。

    眼看到手的猎物要飞了,附近十几头骷髅不干了,眼眶中的灵魂之火一阵晃动,不约而同转身追向坦姆。

    没办法,因为要断后,坦姆拿着盾牌在李默后面不断将接近的骷髅推开,同时要防御不时抽冷子出来的骨箭,所以速度并不快,是这些无意识的骷髅天然的目标。

    看到一大群骷髅向自已冲过来,坦姆一下不淡定了,带着哭腔叫道:“队长,快来救救我,坦姆应付不了这么多敌人,我会被他们撕碎的。”

    好在汉斯离他们本来就不远,再加上这会正移过来,听到坦姆的求救,汉斯一个跃步越过数米距离,手中五尺长的双手大剑横扫而过,将靠得最近的三头骷髅直接拦腰斩断,那杀伤力看得正巧转头的李默眼皮直跳。

    这些骷髅生命值最少七八十点,每越过一头骷髅杀伤力要减弱一两成,连斩三头的情况下都是秒杀,那么汉斯这随手一击的杀伤力简直是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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