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4章 打一架 (第3/3页)
是领地上唯一的不确定因素。”
男爵摇摇头,不说话。
奥特姆叹道:“金簇耳猞猁可不好杀,从父亲那一辈开始,斗了几十年,也没能拿它有什么好办法。”
金簇耳猞猁就是位于猞猁林的那只幻兽。
红叶镇领地恰好处在它的捕食范围之内,虽说它大部分时间都在森林中捕食,但偶尔也会跑来领地上撒野。
每年都会有几个倒霉的农奴,被金簇耳猞猁咬死——它不喜欢吃人,大概是嫌弃人肉不好吃,所以只是咬死丢在那。
最令人愤怒的一次,金簇耳猞猁竟然一路跑到了城堡边上饲养魔兽火兔的牧场中,咬死了一大批火兔,其中包括最优质的、用来育种的火兔。对蝴蝶堡造成的损失,直接间接加在一起,高达三百多枚列弗。
经济损失还不算什么。
关键是当时奥雷诺男爵与风暴狼王霍克并不在城堡中,看到金簇耳猞猁在城堡外晃悠,海伦娜夫人都吓坏了,生怕这只幻兽大猫冲进城堡大屠戮。
所以每次提到金簇耳猞猁,她都恨得咬牙切齿。
奥尔丁顿忽地冒出一个灵感:“父亲大人,正如母亲所说,也许是时候捕猎金簇耳猞猁了。不管是将它驯服,签订契约,还是直接杀死,对红叶镇来说,开发猞猁林的障碍都能得到清除。”
“你不懂金簇耳猞猁的狡猾,只要它躲起来,即便是马尔克斯也追踪……唔,这件事情先不要说了,等我考虑清楚再说。”
男爵刚想说根本抓不住金簇耳猞猁,到了幻兽这个层次,已经不会简单留下气味等蛛丝马迹。但他忽然想起来,奥尔丁顿拥有看到自然之力的能力,金簇耳猞猁可以藏匿气息、脚印,难道还能藏匿自然之力?
不过。
围猎幻兽,对一名见习骑士来说危险太大,他暂时还不敢轻易让奥尔丁顿冒险,一切从长计议。
他将皮甲脱掉,递给仆人,一边上楼一边回头说道:“先上餐吧,准备好魔兽肉,今天很幸运,与大猫打了一架,每一名扈从骑士都安全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