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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满清十大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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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五章 满清十大酷刑 (第3/3页)



    当然,前面说的都是打板子,这属于普通刑罚,还有几种是特殊的,也就是所谓的“非刑”。最著名的就是夹棍和拶子。

    夹棍就是三根棍子用链子接起来,有点像三节棍。犯人跪在那里,小腿放在夹棍中间一节上,两边有衙役架着犯人。然后用另两根棍子夹住犯人的腿肚子,一边一个衙役用手压着。这时候再问犯人一次你招不招,犯人如果依旧不招,压着棍子的两个衙役就跳起来往下使劲一压。一般犯人就昏死过去了。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了。中国的执法者们早就发现,很多犯人在受刑的时候因为疼痛导致血往上涌血压上升,从而造成死亡。所以,中国人发明了一种叫做“脑箍”的东西,在使用夹棍这种非刑的时候,都要先用一个木头箍把头箍上,可以有效的防止脑溢血。用刑以后再渐渐的把脑箍松开。

    拶子也是一样,不过是专门针对女犯人的,用十二根竹棍夹住手指关节,两边用绳子一扯,基本手就废了。

    这些都是基本刑罚,国家命令可以使用的。那些火烙铁点天灯什么的都是私刑,是不可以用的。那些就不是刑罚了,目的只是把人弄死。这些也有几种比较有名的,比如披麻风,就是把人浑身打得遍体鳞伤,然后用麻粘在伤口上,等伤口长好以后再把麻撕去,这样可以撕下一条条的肉来。这个犯人基本也就活不成了,没了皮肤还怎么活。

    还有一种就是流传比较广的水银剥皮,说在犯人头顶开个口子,把水银灌进去,最后这个犯人可以从自己的皮肤里跳出来。我倒不觉得这是个可行的办法,不过大家都这么说。

    如果是在监狱里想弄死犯人,办法也比较多。比如先给你吃饱,然后把你捆住,在你身上压几百斤的份量,一夜这人就不行了,而且验不出伤痕。再有就是常见的用润湿的毛边纸封住犯人的口鼻,七张纸人就完了。

    方中仙滔滔不绝的讲起了满清十大酷刑,把潘咪咪和梅若馨听得都傻了。

    “咪咪姐,若馨不知道你总该知道,你………哦,对了,你还没打官司就让武松给杀了。”方中仙道。

    潘咪咪很不满意的瞪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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