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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另类北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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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九章 另类北漂 (第2/3页)



    方中仙跟着几个鬼魂的踪迹,一直来到东四。东四是一个著名的鬼魂聚集地,自从隆福寺拆了以后,这里就成了他们的据点,有一次内讧还引发了一场大火。

    到了东四,几个鬼魂忽然没了影子,方中仙左右看看,他们大概到隆福大厦里去了,有心跟进去,想想也没什么用,人家好好的聚会一下你捣乱干什么。于是就在边上找了个小店吃卤煮。

    一碗卤煮吃完,头上略微见了汗,身上也舒服多了,方中仙无聊的看着窗外,街上的人来来往往,科比马龙,间或一个两个鬼魂从隆福大厦出来,转眼又消失在远处。

    北京真是天子脚下,连鬼魂都比别地方的硬气。方中仙感慨道。

    北京有很多闹鬼的传说,比如菜市口的鹤年堂,每次出完红差半夜总有来买刀伤药的,据说就是被砍的主儿。不过这些方中仙倒不怎么相信。犯人在被砍头以前,刽子手都先把一道灵符塞到他头发里,这样鬼魂就被镇住,老老实实的去投胎了。

    刽子手,一般都懂一点法术,他们也是有师父有传授的,不是弄个杀猪的就行。现在都改成枪决,有些地方就不讲究了。但是在北京、南京这样的老城市,枪决前也有人来给处理一下,保证犯人死后鬼魂别留在阳间。

    老年间刽子手,真是个技术活。比如说千刀万剐,那要求的技术含量更高。不但要懂医学,了解人体的构造,还得保证犯人不死。剐刑是要剐三天的,三百六十五刀之内犯人死了刽子手要同罪的。一边剐一边还得给治伤,让他坚持到最后。更别提下刀的花样了,反正比全聚德片鸭子片的干净!大家可以看看《檀香刑》这,里面写的很清楚。

    砍头虽然是一锤子买卖,但是就像跳水一样,是一秒钟的艺术。监斩官验明正身,拿朱砂笔把犯人的名字一钩,三声炮响就开刀。清朝的时候人有辫子,一个刽子手拽着辫子,犯人跪在那里头往前伸,把后面的颈椎露出来。掌刀的这个提前已经沐浴更衣,先来半斤老白干,喝的血灌瞳仁,手持一把鬼头刀,照着犯人头下第二、三颈椎之间的地方就是一刀。这一刀必须将头砍掉。头掉之后,因为气压的关系,腔子里的血不会马上喷出来,这时会有一个地保在旁边拿着一个呛面馒头(就是发面加生面蒸的馒头,比较硬。)朝死尸的脖腔一塞,塞严以后血就不会喷出来。这时候刽子手身上一个血点都没有!

    这个馒头就是鲁迅《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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