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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向云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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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2章 向云胜诉 (第3/3页)

当年最喜欢听的流行歌曲,这首歌自已最近几年都没有听到过了,是天成有心了。她在后排看着他的侧面,真的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她觉得他们是不可能的,如果可能,那这十年又何必呢?

    如果彩凤不经此劫,佳偶也是不会考虑的,彩凤这么怪,天成是很难跟她能走到一块的。但是现在,彩凤把以前全忘记了,正好可以开始。佳偶越想越觉得彩凤和天成配:首先两人都长得不错;其次,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彩凤如果再回到熟悉的环境里去做婚纱和生活,有可能会恢复记忆的,如果恢复记忆的话,那几乎百分之百又要恢复到原来的怪脾气了,而且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只有她自已知道,那天她是怎么晕的啊。所以为保险起见,彩凤适合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去,南环新村离虎丘远,天成又很会照顾人,两人小日子应该过得很美满的。杨刚应该也会喜欢上彩凤的。

    沈清汐那天在电话里告诉她,向云的案子估计从九点开始,一个小时不到就能结束,正好是医院不许家属入病房的时间。于是,周四那天,向云带她开车去白塘公园拍那些长袖高领婚纱照时,她提出来周五陪向云去法院。向云把手都差点摇掉了:“那种地方,不适合你去的!王保已经说他陪我去了。”

    “为什么不能?我去了,必要时还能把那天你老公要一百元时所说的那些话,拿出来证明他的极品啊!”

    向云迟疑了好一会儿,点头同意了。

    为赶时间和以防向云老公的胡搅蛮缠,向云在佳偶的要求下,开车去了法院。事实证明佳偶是明智的,法庭很快就判定了孩子归向云。气急败坏的向云老公,指着王保大骂:“第三者!野男人!”后来,还追到法院门口骂骂咧列。

    向云把佳偶送回医院时,正好是可以进病房探望病人的时间到了。向云和王保要忙着去把三花二村向云父母和儿子的东西搬到宿舍去,就没有进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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