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人来齐了 (第2/3页)
算今天就去电脑城,专门配一台台式电脑。
通过手机找到了一家评价最好的店。
然后晨歌和子诺每人花了三万配置了一台台式电脑!
晨歌给老板留好地址就和子诺回到了寝室。
“嗨,219寝室齐了,哈哈哈,我叫周雪,两位兄弟,你们叫什么名字,哪个院系的?”
晨歌和子诺进来后,一名脸上长满了青春痘的少年走了过来,开口说道。
“晨歌。”
“李子诺,我们两都是编导系的。”
“巧了,我是历史系的!”
晨歌和子诺对视了一眼。
“这个小胖子不正常!”
周雪一七三左右,看上去有些胖。
“以后大家就是室友了,晚上,我请大家搓一顿如何?”周雪开口道:“算是,庆祝?”
“好啊!”子诺爽快的答应下了。
“好。”晨歌也答应下来了。
“我……我就不去了吧?”这时莫小雨拒绝了周雪。
“唉?怎么了?”小胖子问道。
晨歌看着莫小雨,知道了原因。
前世的自己,室友每次请客吃饭,自己也是不会去的,因为人情难还!自己家里为了学费操碎了心!自己也没有钱请客吃饭!
所以每次室友说出去吃饭,晨歌也就会推脱不去。
像昨天,自己和晨歌拉着莫小雨去吃饭,对于莫小雨自尊心很强的人来说,肯定也是心里有些难受的。
“既然是第一次,大家去食堂吃饭怎么样?”晨歌提出了建议。
“可以啊。”李子诺一直是听晨歌话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提议去食堂吃饭了。
最后,大家都同意去食堂吃饭了。
在下午的时候,晨歌和子诺的电脑就送到寝室了。
现在就差寝室通网了。
接下来,周雪非常热情的与晨歌和子诺进行聊天。
而小朋友还是依旧看着他的书,但是中途还是会插两句话的。
晨歌感觉这个胖子人还是不错的,没有什么毛病,人也比较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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