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报道 (第3/3页)
脚也磨出了毛边,脚上的鞋是新的,一双黑布鞋,虽然身上总价不超过两百,但是莫小雨看上去很清秀!
莫小雨,看着晨歌打量着自己,他心里清楚晨歌在看什么,自从从村里出来上初中后,他每一天都是在嘲讽的眼神里度过的,对于城市学生的那种白眼儿他早已习惯。虽然自己穿的不好,但是自己还是很自信!
这时晨歌笑了,一把拉莫小雨到自己身边。“小朋友要不要吃棒棒糖!”
莫小雨发现晨歌并没有看不起他的意思,便很感动。受人白眼的滋味是真不好受!刚刚自己的父亲在和王哲的父亲聊天时,那种低人一等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所以自己才默默的上去铺床。
但是刚刚在送完自己的爸爸离开学校后,回来好像听到什么穿起裤子不认人,他不会是看上我了?
晨歌才不知道莫小雨的心理想法,但是晨歌,不关注一个人有没有钱,他看中的是一个人有没有才能,莫小雨凭自己的能力考入魔都交大,在晨歌的眼里要比那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纨绔子弟强了千百倍。而且自己并没有能力能考上魔都交大的,自己还是靠着熟知考题类型,才堪堪上的交大!所以对于莫小雨还是很佩服的。
“磨磨唧唧的,男人之间的友谊在饭桌上体现。莫小雨,我叫李子诺。走请你吃饭去。”
这时李子诺说道。
然后莫小雨看着晨歌。
“李子诺,你怎么不继续介绍我了?”
“卧槽前面你不是嫌我话多吗,不稀罕我介绍你吗?”
“。。。唉,你真的是杠精!”
“我叫晨歌,和他一起逃过课,一起上过网,一起被老师抓回去!所以关系很好!”说完,晨歌便看向子诺。
“你盯着我干嘛?”子诺问道。
“你不是说请客吗?怎么一点动作都没有?”
莫小雨看着激情四射的两人,越发越觉得,他们可能是一对!
但是他知道了,这大学四年应该是能过的比较舒服的,晨歌和子诺的穿着和气质就不是一般人,但是并没有看不起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