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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第1/3页)
昨天的金秘书在戏台上演唱这首歌时,粤语标准,演唱专业,男孩却不是很喜欢。
眼下的金秘书虽然粤语不标准,可唱出来的感觉,却像是河水开闸后流入本就挖好的渠,顺其自然。
歌声这东西,确实很神奇,不仅蒙着面能听出来,换了皮也可以。
先前金秘书双手搭在自己肩膀上时,熟悉的感觉就告诉了李追远,现在的她到底是谁。
同理,不出意外的话,昨晚那场恐怖血腥场面的真正制造者,应该就是丁大林这副人皮下的存在。
它,才是这里的真正主导位。
这就意味着,自己在这里的危机,并未解除,因为小黄莺在它身边,也只是一个次要地位。
那群水猴子,挖出来的……应该就是它。
李追远忽然发现,原本计划中的自己、小黄莺以及水猴子们,都成了配角,不,比配角都不如,纯粹是背景。
自己和太爷现在是否能保留下身上这张皮,还取决于它的心意。
因此,现在的歌以及先前的动作,都是小黄莺给自己的暗示。
一时间,原本因小黄莺的出现而稍稍放松下来的戒备心,又被狠狠提了起来。
李追远猛地意识到一件事,昨晚的“它”,既然能控制金秘书打灯语将外围观察哨的六个水猴子骗过来集体剥皮,那它又怎么可能没察觉到位于屋顶上的自己和润生?
自己和润生能全皮全尾地逃回家,真的是因为跑得快么?
水猴子们除了丁大林外全是外地人,而丁大林在这个村子里唯一认识的且已经搭上线,并且还借其名义买房的,就是李三江。
它想要把鱼塘填平了,想要在这片承包地种上桃树,就需要通过李三江。
原来,一直苦苦支撑着局面没有塌陷的,依旧是自家太爷。
金秘书一首歌唱毕。
李追远带头鼓掌,谭文彬见状也跟着鼓掌,连续夸了好几声“好好好!”
李三江则伸手摸了摸这套音响,说道:“行,挺不错的,待会儿我让骡子来拿桌椅碗筷时,把这东西也一并拉回去。”
“呵呵,你满意就好。”
李追远一脸单纯地问道:“丁大爷,这多少钱?”
李三江微微皱眉,这本来是占便宜的事儿,自己带回去就带回去了,开口问多少钱做什么,这孩子,傻不傻?
可随即,李三江眉头又是一舒:真好,这孩子老实厚道性子,确实和那些白眼狼不同。
李追远是故意问的,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他隐约触摸到了“因果缘法”的规律,尤其是和另一个阴影面下的打交道,它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还是先听听对方的要求吧。
“对啊,林侯,你从戏班子那儿买下它花了多少钱,来,我给你,这东西我用得上,租个半年也就回本了。”
“你和我之间,谈这些,就伤感情了。”
李三江一把搂住丁大林的胳膊,使劲晃了晃:“行,你刚回来时是我看走了眼,你林侯,确实是个厚道人,我不如你。”
初次见面时,李三江就觉得丁大林是故意撑架子摆阔。
但奈何人家又给房子又给地又送音响的,这观感很难不被改变,毕竟给得太多了。
“其实,三江侯,我也是有事想请你帮忙的。”
见人家顺着棍上爬了,李三江下意识地用小拇指掏起了耳朵:
“好说好说,以后有事可以找我。”
李追远开口问道:“丁大爷,你有什么事你现在可以直接说的。”
可不能按照自家太爷语气,拖到以后,因为办不到他的要求,自己孙爷俩,估计就没以后了。
李三江努了努嘴,他对小远侯是生不了气的,只能顺着孩子话头又附和了一句:“对,林侯,你说。”
“三江侯,是这样的,我原本是打算在这里长住的,可那边来了消息,有点事,我还得回去处理一下。
所以这栋屋子,还得请你帮我照看。”
“你还要走?要走多久?”
“不好说,事情要是处理顺利的话,可能半年就能回来,要是不顺利,我这把年纪了也随时可能走的,说不得,就再也回不来了。”
“那你可得早点活着回来。”
“怎么,舍不得我?”
“也不是舍不得,你这以我名义置办了这么多东西,要是一去不回了,我这洋落捡得也太不好意思了。”
“我是想回来的,是真想在这里好好安度晚年。”
“我也是真想给你送终的,要是我先走了,大不了小远侯来给你办,不然你这东西拿得心里不踏实。”
“三江侯啊,等村里承包合同弄好,我把承包费先交了,再留下一笔钱,你帮我先组织人,把这鱼塘平了,桃树也种上去,这样才不耽误事。”
李三江搓了搓自己额头,种树,可是个累活儿。
这不是简单钱不钱的事儿了,作为主家,还需要劳心劳力。
“好的,丁爷爷,你放心,你尽管去办事,等你回来时,就能赏桃花了。”
李三江点点头:“放心吧,林侯,这事,我接下了。”
倒不算是被曾孙胁迫,拿人手短嘛,李三江也清楚人家既然开口了,自己就没法拒绝,他可不舍得把名下的房子和地再还回去。
李追远心里默默舒了口气,不怕它提要求,就怕它没要求。
只是种树的话,不算什么,况且人地也租了,钱也会留下。
“那就好,谢谢你,三江侯。”
“瞧你,谢啥谢,都是应该的,那这样……壮壮啊。”
“哎。”
“你跑回去喊一下润生侯,叫他把车推来,东西都装回去。”
谭文彬有些不放心地看了看李追远和李三江,他是不想走的,虽然他没他爸那么能打,但面对水猴子时,多个人多份力不是?
“彬彬哥,你回家喊润生哥过来搬东西吧。”
昨晚近二十个水猴子都落得那个下场了,此刻局面,多一个人也不过是多剥一只虾。
“哎,好。”
彬彬走了。
“小远侯啊,我是发现了,家里的骡子听你的话就算了,这壮壮怎么也听你的话?”
“啊,有么?”李追远面露茫然。
“嘿,挺好。”李三江拍了拍男孩的脑袋,“这说明我家小远侯,天生是做领导的命。”
遗嘱已经立下,太爷对曾孙的观感从非常偏心,转变为偏心得天经地义。
丁大林说道:“这说明孩子有组织力,确实适合当官。”
李三江提了提自己裤绳:“林侯啊,瓷缸那儿有纸么?”
“篓子里有的。”
“那我去上个瓷缸。”
李追远想跟着去,可刚走两步,就被丁大林喊住:“小远啊。”
迟疑了一下,不敢装没听见蒙混过关,还是停下脚步。
“啊?”李追远面向丁大林,“怎么了,丁爷爷?”
“你太爷没看走眼,你确实是个热心肠的好孩子。”
李追远低下头,露出害羞的笑容。
之所以没流露出他最擅长的腼腆对视,是因为丁大林的眉心位置的皮,开线了。
很像是衣服被崩破了,没完全破开,但色泽出现断层。
这台戏眼瞅着就要收尾了,自己得避免出现演出事故。
丁大林伸手摸了摸自己眉心,金秘书走过来想要帮忙处理,却被他吩咐道:“取盆水来,我好好洗把脸。”
“好。”
金秘书打来一盆热水,盆边挂着一条毛巾,她就这么端着站那儿,充当人肉台架。
丁大林走到面盆前,弯腰,将脸朝下,手指在脸上不停地来回轻点。
这一幕,像极了城里女人拿着化妆盒对着镜子补妆。
李追远想要离开房间,但金秘书站的位置,恰好堵住了门,因此,为了避免自己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李追远转而面朝音响,伸手摸了摸盖子。
“小远啊,你本地话是刚学的么?”
“嗯,是的,说得还不太好。”李追远拿起话筒把玩。
“以前在哪儿生活来着?”
“在京里。”李追远对着话筒,“呼呼……喂喂。”
“建康?”
男孩拿话筒的手,抖了一下。
建康?
李追远知道,建康是南京古称,六朝时的都城。
东吴、东晋、刘宋、南齐、南梁、南陈……
所以,它是哪个时期的人?
“哦,是京里人啊,呵呵,我刚没反应过来,听岔了。”
丁大林发出了笑声,像是揭过了自己刚才的失言。
李追远的内心很复杂,哪怕是南陈时期的人,距今也快一千五百年了。
那是否也意味着鱼塘里的那座墓,也有这么多年的历史?
也不知道那群水猴子是幸运还是不幸,居然寻到这么一座极品水葬墓穴。
不过,好像更不幸的还是自己,自己才刚拿起书看没多久,正处于边读边学边实践阶段。
搁时下流行的武侠和武打片里,主人公们都是闭门苦修后,下山先碰到的练手目标是调戏民女的地痞恶霸。
到自己这里,还没学好下山呢,只是轻轻推开了自家屋门想晒个太阳:嘿,对门就是东厂。
“小远啊,你可是答应爷爷了,要帮爷爷好好种桃树哦。”
“嗯,我会的。”
“大点声,爷爷耳背。”
“你放心吧,爷爷。”
“转过来,对着爷爷说。”
李追远转过身。
正对着自己的,是一张没有脸皮红通通的脸!
刹那间的惊愕和思考后,李追远举起手,张开嘴,正准备发出尖叫声时,这张脸却忽然贴到了他的面前:
“小远啊,你慢了一步哦。”
李追远的神情凝滞,手举到一半停住了,嘴巴张开,却不敢尖叫。
“小远啊,你刚刚是不是在想,自己该不该吓得叫出来呢?”
李追远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这孩子,怎么像是不认得我了一样?”
相似的一句话,今早自己陪太爷遛弯见到丁大林时,丁大林就说过。
它,确实昨晚就看见了屋顶上的自己和润生哥。
“我会,帮你种树的。”
“呵呵呵……”
它的手,抚摸上男孩的脸,轻轻拍了拍。
“你演得这么好,让我都有些分不清楚了,我和你,到底谁才是披着人皮的那个?”
……
“滴呜!——”
电流声将李追远惊醒,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手里的话筒。
“小远啊,把话筒关掉,爷爷耳朵痛哦。”
李追远将话筒关闭,电流声消失,他转过身,看向丁大林。
丁大林抬着头,热毛巾敷在他的脸上,将他整张脸完全盖住。
他的声音,自毛巾下传来:
“小远啊,你本地话是刚学的么?”
一样的问题。
李追远疑惑,刚刚的一幕,是自己的幻觉么?
“嗯,刚学的。”
“以前在哪儿生活来着?”
“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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