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挥一挥匕首,不留一个活口 (第2/3页)
肖牧凭什么能想到这艘本已沉没的货轮,还能猜到老人就藏在这里?
“因为……”
肖牧侧眼看向老人,“犯罪心理学!”
老人:……
他在开什么玩笑?
“在犯罪心理学中,越聪明的罪犯,越会具备两种心理。”
肖牧话语不带一丝温度,“第一个,重返罪案现场。第二个,躲藏在犯罪现场附近。”
重返罪案现场。
回到犯罪现场回味犯罪经过,获得心理满足,以及查漏补缺想要查看是否有对其不利的证据,观察调查人员是否找到证据。
很多人不懂这是为什么,其实道理很简单。
你的脸上长了一颗痘痘。
然后你用去了很长时间、精力、痛苦,好不容易挤出来。
那么,你会不会想要看一下你挤出来的痘痘是什么样子?
有没有发现你每挤出一个痘痘,都会查看?
重返罪案现场,就是这种心理!
再来说说躲藏在作案现场附近。
这是最常见的犯罪心理。
好比说谎的人,在说谎时都很喜欢直勾勾不眨眼的看人。
因为说谎的人知道眼神躲闪是心虚表现,谎言会被拆穿。
所以在说谎时,心理与意志会控制眼睛去凝视着对方。
使对方更相信自己,或观察对方是否相信。
而这个道理与犯罪是相通的,也是人们常说的灯下黑。
越是那种干了坏事的人,越喜欢出现在干坏事的地方。
甚至还敢明目张胆地站在警察身旁。
其心理就如同说谎直视人一样。
让别人觉得你是可信的,让别人不去怀疑你。
就好像在告诉所有人,你不可能做坏事,不然你怎么敢出现在案发现场,又怎么敢站在警察的身边。
那么重返现场与躲藏在作案现场附近,和肖牧知道老人躲在这里又有什么关系?
肖牧第一次见到老人的时候,是在什么地方?
就是现在的货轮监狱!
也是从那时候老人就在演肖牧。
而这种情况如同作案现场一样。
从这一刻开始,老人不断给肖牧挖坑,挖坑,再挖坑。
这本身就是一种犯罪,挖坑的过程就是犯罪过程。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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