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百一十五章 谁也打不动我是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二百一十五章 谁也打不动我是狼 (第2/3页)

小狼。”

    “一个小狼被查杀了,难道另一个小狼再出来悍跳吗?肯定不可能,只会是狼王出来悍跳捞他。”

    “所以,今天先出8号玩家,晚上女巫毒5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我知道,现在让你们直接出8,可能你们不太愿意,毕竟他跳的是女巫,一旦出错了,代价太大了。”

    “可是没办法啊,今天不出8号玩家还能出谁?外置位11、12当中出?如果是这样的话,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反正我觉得最好是出8号玩家,晚上毒5,一气呵成,第二天起来狼队就崩盘了,但如果出于为好人着想,也不是不可以在外置位出。”

    “我听9号玩家的归票,他说出8我就出8,他说在外置位出我就在外置位出。”

    听完1号玩家的发言,顾风不由地撇了撇嘴,心想这不都是废话吗?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9想号票把8抗推出局,不太现实,因为站边5号玩家的人明显比站边9的人多了。

    事实上。

    现在除了1号玩家,并没有人相信9是幸运儿预言家。

    所以,这家伙说直接出8,无疑是在做梦,哪怕8真是狼,眼下也是狼队势大,1的想法是不错,就是不现实。

    【12号玩家请发言】

    “终于到我发言了,在我没发言之前,我已经被不少人点进狼坑了。”

    “从警上开始,就有人带节奏把焦点往我身上引,票型出来之后更是如此。”

    “我知道,你们都不太能理解我为什么弃票,既然如此,我就解释一下,免得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给狼制造机会。”

    顾风憋得难受啊,警上警下他都不知道被多少人锤了。

    如果是在他弃票之后,好人打他就罢了,关键是票型没出来之前,就已经有人迫不及待的打他是狼了。

    这就是待在警下尴尬的地方。

    哪怕你一句话没说,照样可以点你进狼坑,排坑嘛,你不能说他完全没有道理,还是有一些道理的。

    如果完全没有道理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相信了。

    但这终究是发言游戏,光靠排坑就打死一个人,明显不合适。

    3号玩家就属于这种激进的人,用他的话说,警下肯定得开狼,而开狼就是顾风。

    所以,好人可以考虑先在外置位出顾风作为过渡。

    要是没有2号玩家抬了顾风一手,说不定这个节奏就被带起来了。

    因为连站边9号玩家的1都说可以在11、12当中出了,倘若9说出顾风,他肯定不会犹豫。

    当然了。

    顾风的警徽票型也确实是有点令人费解,大多数人都搞不懂他为啥要弃票。

    由此对他产生敌意,也很正常。

    所以,顾风要把这个解释清楚,免得成为狼抗推他的理由。

    顿了顿,顾风又说道:“其实5、9对跳预言家,从发言来看,是5号玩家更好一些,但我必须要客观的说,这是5占了后置位发言的便宜。”

    “而且5号玩家好归好,但还没好到让我们可以完全不用盘9是预言家的地步,我这么说没问题吧?”

    “1、4对跳奇迹商人,一个帮5号玩家说话,一个帮9号玩家说话,各为其主,也不好说他们俩谁是真的谁是冒牌货。”

    “但警上却只有8号玩家一个人跳女巫,这就是我选择弃票的根本原因。”

    “虽然一圈发言下来没有人拍8号玩家,但这并不代表8就是女巫了,毕竟警下还有人没发言呢。”

    “我自己不是女巫,但不排除3、6当中开女巫。”

    “而3、6当中的那个女巫肯定会给9号玩家投票,剩下的那个不是女巫的人给5上票,那我弃票,就会有平票PK。”

    “倘若5号玩家是悍跳的话,就不至于让5钻空子,把警徽抢到手。”

    “而如果3、6当中没有女巫,10号玩家是女巫,他们俩的票都会投给5号玩家,这样的话,我投不投票,并不影响警徽的归属。”

    “说白了,我就是不想让狼队利用信息差,轻松的把警徽拿到手,给9号玩家一个PK发言的机会。”

    顾风原原本本的把他为什么弃票的逻辑和心路历程聊了出来。

    好人听了之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

    不得不说,顾风考虑得还挺周全的,能想到警下的3、6当中开女巫会给9上票,另一个给6号玩家上票,这样就会有平票PK,不至于因为女巫在警下,就导致预言家的警徽被抢。

    有这个心思,有如此思考量,顾风大概率不是狼了。

    如果他是狼的话,没必要编这么具体详细的谎话,而且这并不能说是谎话,是事实,想相当有道理的。

    假设这局5号玩家是悍跳,仅仅因为女巫在警下,导致另外两个好人误以为8就是女巫,然后都把警徽票投给5,那预言家这个警徽丢的不是很冤吗?

    但现在3、6都把警徽票投给了5号玩家,那就没办法了。

    正巧赶上首置位发言的10号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