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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一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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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章 一足虫 (第2/3页)

告诉我,我找她有些事。”

    玄飞慢悠悠的茶杯放下,他是喝不习惯,但他不会当场折人家面子,像是木清风那样的,一看就是涵养不够啊。

    “我有三娘的消息,”雷寡妇局促的说,“她现在住在新城区的世纪官邸里,我给你写地址。”

    “有联系电话吗?先打个电话过去问问?”木清风说着转头看向玄飞。

    这次玄飞点了点头,是该先这样做。

    “她没有留给我电话。”雷寡妇一脸的抱歉。

    玄飞接过她拿来的地址,看了眼,递给木清风,然后说:“我看你住在这里也是一个事,去山神帮住?”

    雷寡妇愣了半晌,才欣喜的说:“是,我这就去收拾。”

    丈夫死后,她就是一个人生活,而听到苏叶全在天门里做的事,放出的风声,她一直都感觉很不安。一个散修的修行人,要是对苏叶全的话,那还能活着吗?

    要是能有一棵大树就好了,有的时候雷寡妇这样想着。

    “清风你给安排一下,给李谦打个电话,唔,你连夜做飞机过去,下飞机有人接你。”玄飞起身说。

    雷寡妇连连点头,感动得就像是玄飞要娶她一样。

    出了雷寡妇的门,站在大街里,空气有些微冷,其实重庆的春季也不算是太有春意的,现在也不是真正的春天来了的时节。

    玄飞看到巷子口有卖抄手和豆花就大步走过去坐下。

    木清风紧跟在其后。

    “来碗红油抄手,再来一碗豆花,清风,你呢?”

    “我要一大碗抄手,不要豆花。”木清风笑道。

    老板是个光看那手背就能看出一辈子都是在苦难中度过的人。

    手背就像是一张被反复揉、搓过后的纸张,很瘦,皮包骨头,血管突起,在关节还长着很厚的老茧。

    做小贩生意的一般家里都不富裕,真富裕的谁愿意起早抹黑的做这事。

    累得半死不说,还要被那些良心给狗吃了的城管撵得跟狗一样。

    那城管多半都是些闲汉组成的,其中还有不少直接都是地痞流氓。

    说是为了城市的美容,其实就是怕他们闹事,就让他们做个事,来欺负下老百姓。

    至于老百姓的死活,那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了。

    老百姓的忍耐力,一直被高官津津乐道啊。

    喝着豆花,一股暧流直接从喉咙滚到了胃里,一下就不觉得冷了。

    其实玄飞现在就算是到南北极去,也不用穿什么别的衣服,光着身子那也问题。

    红油抄手是玄飞最爱的一个玩意儿,有叫云吞的,馄饨的,在四川重庆这两个地方都叫抄手。

    这个典故玄飞也没整明白。

    难道是说手一抄就能吃吗?

    那得多烫的水啊。

    加点葱花那就更加完美了。

    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些人都不喜欢吃葱花,说它臭,玄飞却感到它是一股香味。

    休息了会儿,就往新城区跑。

    世纪官邸没多久就到了。

    大半夜的没什么人,玄飞和木清风都是撒开两条腿直接用跑的。

    这个地方为什么叫官邸,也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想着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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