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 原来如此 (第3/3页)
千年前。也就是木灵才诞生了一千多年左右地时候。这里还是有许多地修士存在的。当然。那个时候星球上还没有现在地类人生物存在。有的。只是那些巨兽的祖先而已。而且。那个时候的巨兽们体型比现在还要巨大。是真正的巨无霸。可惜的是。这些巨兽的脑容量太低。根本无法修炼。没有一种能够修炼成妖的。
这里的数个星系其实都是新生没多久的。像木灵这样的先天灵物有很多。而修士们的数量却有限。所以大家都宝物的渴求度并不高。至少。在乾正阳他们的感觉中是很低。这也是为何木灵当初能够逃的一命的原因。才诞生一千多年的木灵那时候就是一幼苗。真的被炼制成法宝那才是天理不容。估计就是被抓也是先养着的。
这几个星系由于彼此相邻。又都是生命星系。所以交流很是频繁。最终。喷薄展的修真文明、丰富的物产等等条件之下让法力通天的仙人们最终踏上了寻求更高境界的道路。他们到外面去过。可是即便是那时候的仙界一百零八天。实力最强的也就是神尊而已。所以。出去的仙人们最后又回到他们的故乡。将了解到的情况告诉了家乡的仙人们。早已经是神尊的众仙人们对此很是失望。后来不知道在谁的提议下。开始了他们自的成神道路。
仙界之中。修为最高的就是神尊了。不过。神尊还一样是仙人。至少。他们还不是无所不能。传说之中。只有神才是无所不能的。挥手之间可以将一个世界毁灭。挥手之间又可以创造一个世界。创造一种生命。神尊的法力神通没的说。占地大半个星域甚至整个星域的文明可以被轻易的抹去。只能留下丝丝的传闻和无法起到多大作用的痕迹。可是。神尊可以轻易的摧毁一个星系。甚至一个星域。可也就如此了。要毁灭这个世界。只能一个星域一个星域的来。而不是像摧毁星系星域一般直接的就可以。更不用说创造一个世界。创造一种生命。
神尊是有自己的独立空间的。但那不是一方独立的世界。里面的生物更不是自己的创造的。到现在。还没有谁能够创造一个物种。哪怕是很低级的存在。从这些种种的迹象来看。似乎在神尊之上。真的有神这个等级的存在。这也是那些仙人之所以会起这个行动的最大原因。他们当初在这里的环境实在太好了。成为神尊的度太快了。当他们觉得这久久不能突破的神尊之上可能还有更高级的存在的时候。他们又如何能够忍的住。
可是。根据木灵的记忆。那些仙人们在创造了一个被称之为“永恒通道”的成神的通天高塔之后。全部进入了里面。带着他们各自的先天神器。至此。再没有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传来。进入这个“永恒通道”的仙人们很多。开始的时候还是到了神尊多少年多少年才能进入。到了后面。随着规定有资格的人全都进去之后。进入的规格越来越低。但是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传回来哪怕半点的消息。所以。最终这里所有的仙人都进去了。哪怕是心里已经对这个成神的道路有了怀疑的仙人也是一样。没有办法。谁让他们的亲人们都已经进去了呢。难道孤独的留下他们自己一个在这里?
这些信息断断续续的。有许多都是木灵通过其他的途径获得的。真正自己亲眼见识的不多。幸好。其中那个什么永恒通道的通天高塔它还是见过的。不过不是它亲自过去看的。而是通过地面的植物相连。透过其他的植物看到的。只是这景象就和自己看到的没什么差别而已。这就是植物这个种族的特殊之处。可以连通成为一个大的整体。
对于这个永恒通道。乾正阳通过木灵的记忆一直等了许久之后。这才再次见到。原来。当这里的仙人们全都进入这座通天的高塔之后。悬浮于天空之中的高塔不知为何竟然突然爆炸。碎裂为无数个碎片四散到了周围的星球之上。不过。这个星球最为附近几个星系的中心和永恒通道的存在之地。碎片是最多的。现在。这个星球上的许多碎片都被那些类人的生物收集。成为了各个部落的“神器”。供奉在部落之中。
乾正阳的炼器术很不错。因为他的关系。袁青柔四女对于炼器也多少知道一些。五人通过木灵的记忆。尤其是那个对于永恒通道这个通天高塔的“亲眼所见”的画面。加上后来高塔爆炸。碎片被部落收藏。木灵又通过这里的那个部落祭祀的时候见到过碎片的样子。这些种种的画面和信息都表明了一件事。那个所谓的永恒通道、通天高塔根本就不是一个建筑。而是一个法宝。消耗了众多的先天灵材。由不知多少个神尊等级的仙人通力合作炼制的法宝。
“浪费啊。浪费。”不用多想。乾正阳他们就可以根据这些记忆猜测这个所谓的“永恒通道”的高塔消耗掉的天材地宝会有多少。在木灵的记忆之中。这片小星域之内的修士们数量其实并没有多少。但是也有数百上千之多。可是竟然人手至少一把先天级的法宝。三四把的更不在少数。而且一些还是先天级的神器。那可是法宝中的最高级别。不过。让他们比较差异的。好像每个神尊出场之时带着的法宝都基本上只有一个。手握多个法宝的。都是一些修为低的仙人。
“怪不得这里会让我们感觉到怪异了。感情。在三千年前这里的仙人们才最终全部离开这里。导致这么好的地方没有半个仙人的人影。那么。现在我们怎么办?要不要把那些碎片收集来看看?”乾正阳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锁定 。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