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一份日记 (第2/3页)
过下去,我的一个不小心,居然将要离开了我最喜爱的部队。
森林里暗藏无数的危险,我和副班依然是队伍的先头兵,当时我手里拿着柴刀,小心而又谨慎的清理着周围的杂树和野草。只是我只注意到了手上,却没有注意到脚下,当我脚踏进一片满是枯黄树叶的地方时,一个大型的捕兽夹突然夹住了我的大腿。铁齿穿过裤子扎进肉的那种辣痛,几乎让我忘记了所有事情,当时我就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等我醒来时,人已经到了卫生院。
我看着站在我身边的班长、班副还有那些曾经一起训练的兄弟们,看着他们那红肿的眼睛,我想笑着让他们好受一点,只是那股腿上传来的疼痛,让我想笑也笑不出来。看着他们的表情和我自己的感觉,我几乎知道我是什么样的结果,那铁齿在穿透我肉的同时也穿透了我的腿骨,残废已成定局。
深夜我写下这篇日记,几乎是忍着剧痛写的。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我不可能再呆在部队,因为我已经成了一个废人。十月出征入伍,从最开始的站队列,到后面分配,再到后面的连队训练,我曾经不止一次发现我喜欢上了这种当兵的感觉。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我也曾梦想自己又一天能穿上将军的制服,站在地图前指点江山。可是现在这梦想已经离我越来越远,我几乎看不见有任何实现的机会。
我不知道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真的很喜欢部队,喜欢部队那竭尽所能所嘶喊出来的声音,喜欢那种每天早晨起床的号角声,喜欢与兄弟们在训练场上那种相互搏斗、又相互礼让的感觉,喜欢每天中午在食堂里一起抢着可口的饭菜,比比谁吃得最快。
我喜欢部队的一切,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将不再抱怨天气的恶劣,我将不再抱怨路途的艰辛,我不会抱怨这训练的难度和那每天晚上都拿着口哨骚扰我的教官。
老天你能给我一次机会吗?能让我再走进我喜欢的部队吗?我真想替老天回答说能,但是我清楚的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骨头受损不是脱臼,其中的伤势怎能同样看待?伤筋动骨一百天,而我这是被铁夹所伤,就算给我两百天,三百天都不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可是我真的很喜欢部队,喜欢它太多太深。
军号嘹亮步伐整齐,人民军队又铁得纪律,服从命令是天职,条令条例要牢记,令必行,禁必止……,这是我最喜欢的军歌,但是现在我只能在心头唱了。
-此日记摘自某野战部队士兵曾晗所写。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刘连长脸上洋溢出丝丝的笑容,今天他接到卫生院的通知,说自己连里的曾晗有救了,只要药一到,他就会完全康复,能继续服役下去。
曾晗是自己连里的尖子兵,各种技能那是一个优秀,射击、格斗、各项技能在自己连队那是一等一的好,去年还在团里得过新人射击一等奖,这次负伤,说实在的自己心里有万千个不舍,事发后自己也不止一次找上级谈话,希望上级能帮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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