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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猛将归降,山越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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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猛将归降,山越丹阳 (第3/3页)

义自然是心中窃喜,至于原本那些粮草不足的顾虑,完全就被他抛之脑后。

    正所谓:百姓有粮,我有枪,百姓就是我粮……呸呸呸!我高某读《春秋》的,岂会行那纵兵抢粮之事。

    就算是真要抢?也是要抢那些富可敌国的世家大族啊!

    毕竟如今正值兵荒马乱,百姓皆是民不聊生,食不果腹,米缸里又能有几斤存粮呢?

    高义不是墨迹的人。

    向来都是说干就干!

    刹那间,高义的心里已经有全盘计划。

    【先是派人假扮江东溃兵,杀入当地世家豪族……抢钱、抢粮、抢美人……然后自己再闪亮登场,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最后则是曰久生情】

    对于这种鬼蜮伎俩,高义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

    遥想当年在徐州。

    高义外出游猎时。

    少年狂傲露锋芒,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在路上,他偶然遇见一支商贾车队,马车上坐着正值豆蔻年华的糜贞。

    高义自然见色起意。

    咳咳!是一见钟情。

    经过一番合计之后。

    周围的狼骑,纷纷装扮成一股土匪流寇,大肆劫掠糜氏商队。

    而就在抢得差不多的时候,高义忽然闪亮登场,仅凭一己之力,独斗八百狼骑。

    演的那是一个真踏马精彩。

    整整鏖战半个时辰,双方居然没有出现一个死亡,或是重伤。

    最终高义担心会露馅,这才急忙挤眉弄眼,暗中命令一众狼骑速速离去。

    而那糜贞正值豆蔻年华的青春妙龄,最为懵懂纯真的叛逆期,最喜欢的便是书里英雄救美的戏码。

    自然是对高义一见倾心,当场就被俘获一枚处子芳心。

    正当高义准备曰久生情,从此傍上富婆,走上人生巅峰之时。

    岂料闻听商队遭劫消息,糜竺怒不可遏,亲自率领数千僮客,手执刀枪剑戟,一路袭杀而至。

    糜竺自幼从事商贾,时常与各类人物打交道,自然没有那么容易忽悠。

    听完自己妹妹一番哭哭啼啼的痛诉,糜竺心里隐隐觉的有蹊跷。

    但高义乃是吕布麾下第一悍将·高顺的儿子,糜竺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眼看着高义一路纵马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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