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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不一样的历史(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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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不一样的历史(九) (第2/3页)

这就是被大明百姓恨之入骨的“倭寇”。

    面对倭患,张居正一面遣使前往日本,强烈要求日本幕府加强对国内民众的约束,严惩四处劫掠的倭寇。另外一方面,则委派戚继光等将领到东南沿海组建抗倭军,并且调集舰队,打击倭寇老巢。

    当时,德川幕府的政权还不稳固,根本不敢与大明帝国对抗。

    同样的,在戚继光等将领的努力下,东南沿海的倭患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可是,局势很快发生了变化。

    随着帝国逐渐将注意力集中到国内政治改革,特别是满人叛乱爆发之后,日本对待帝国的态度发生了幡然转变。

    当时,德川幕府不但暗中支持海上劫掠行动,还染指朝鲜半岛事务。

    若不是帝国需要集中力量对付满人叛乱,恐怕早就拿日本开刀了。另外,郑成功在十八岁时消灭的,正是一支得到了德川幕府支持的倭寇势力。

    到明历三百零三年(公元1671年)时,帝国东南沿海再次出现倭患。

    时任帝国内阁首辅的陈永华并没有急于出兵镇压,而是采取了怀柔政策,希望能够通过外交手段解决倭患。

    问题是,外交手段能够起到作用吗?

    通过与倭寇勾结,德川幕府得到了巨大的好处。现在要德川幕府放弃好处,听从大明帝国的调遣,可能吗?

    外交交涉未果之后,陈永华只能选择另外一种极端手段。

    明历三百零五年(公元1673年),帝国议政院以高票通过了《海患法》。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就是:授权帝国内阁调动帝国的一切军事力量,以一切必要的手段平息,最终一劳永逸的解除帝国东南沿海的倭患。

    也就是说,帝国议政院将所有权力交给了内阁首辅。

    这一方式,也成为了帝国今后进入战争状态的标准模式。

    “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确立之后,帝国内阁只具有行政权,而没有立法与司法权。在陈永华上任之前,帝国议政院通过了第三次宪法修正案,明确了帝国的交战权由议政院掌握,内阁首辅只有在得到议政院的支持之后,才能行使宣战权。

    也就是说,帝国内阁首辅要想调动军队执行大规模军事行动,必须获得议政院的支持。

    从议政院以高票数通过授权首辅对倭寇,以及在暗中支持倭寇的日本采取军事行动来看,当时帝国东南沿海的倭患确实相当严重,而且已经影响到了帝国的安定与和平,更对帝国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实际上,情况并没有想像的那么严重。

    以帝国的实力,即便日本倾国而为,也难以对帝国构成威胁。

    导致绝大部分议员支持发动战争的原因只有一个:海外市场!

    到陈永华出任帝国首相的时候,帝国的商人已经完成了对欧洲的侵略性扩张,帝国出产的商品充斥着欧洲的大小城市。

    当时,帝国最强大的五十个商业家族成立了联盟,联手打压欧洲本土资本家。

    方法很简单:超低价倾销。

    通过倾销的方式,首先压垮欧洲的本土资本家,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再通过垄断获得高额利润,从而掠夺欧洲的财富。

    加上帝国在直布罗陀设立要塞,并且永久性的保留了一支舰队。

    欧洲国家根本无力与帝国抗衡,更难以与帝国竞争。

    可是,资本家的胃口是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的。

    完成了对欧洲市场的占领之后,帝国资本家开始寻求新的海外市场。

    当时,不管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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