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商人的原则 (第3/3页)
那一种前锋。他当然没有厚此薄彼的意思,但在他看来,任何一支想要取得成功的球队,都必须拥有一名“禁区之王”!就比如阿森纳的亨克利、比如曼联的鲁尼恩……这个时候就断定天野就是这样的前锋当然有些为时过早,但天野最近的表现,却真真实实的展现他拥有这样的潜力!
但,现在约尔同样遇到了麻烦,因为现在这个问题不是交给他来回答,也不是交给球迷来回答,而是交给俱乐部主席――丹尼尔-利维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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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利维是一个jīng明的犹太商人,作为英格兰投资公司ENIC的代表,当利维当上了托特纳姆热刺俱乐部主席之后,他就从另一个犹太人阿兰-舒格手中接收了热刺的控股权,全盘掌握了这个俱乐部的控制权,这符合一个商人的原则:足够的野心!
不过对于热刺的球迷来说,谁当主席其实并无所谓,他们更关心的是哪一个人会掏出更多的钱来为他们的球队增加竞争力。从这一点上看,丹尼尔-利维应该算是合格的,在他入主之后,热刺队一向在转会市场上并不缺乏大手笔。
不过,商人终究是商人。丹尼尔-利维不可能做没有利润的买卖,在买人的东西,他也必须要卖掉一些人,毕竟,热刺队还不是豪门,他也不是切尔西的阿布。让约尔庆幸的是,丹尼尔-利维并非一个纯粹的商人,他至少懂得哪写人该买哪些人该卖。
只不过,约尔可能想不到,丹尼尔-利维的这个特点竟然也有让他郁闷的时候:丹尼尔-利维并不愿意花一千万欧元去购买天野!
而理由光明正大,因为球队已经拥有四名前锋!天野本就是因为特殊才租借来的,属于“编外人员”!如果约尔坚持要买进天野,那么,他就必须卖掉一名前锋,而且卖掉的价格必须足够购买天野!
这也同样符合一个商人的原则:不做亏本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