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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提瓦特 第十四节 我们终将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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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提瓦特 第十四节 我们终将重逢 (第2/3页)

训练用的无锋剑已经在回来之前还给了教自己剑术的士兵,顺便讨要了用来装行李的马鞍背包。

    他将背包随手放在床上,蹲下身来打开床头柜,把放在柜子里的三套衣服和圣遗物取出。

    至于自己之前穿的旧衣服和草鞋,早就被他扔掉了,反正也没什么念想。

    “兰迪斯说要送我去蒙德城,等我收拾好东西之后就出发,在今晚之前赶到散金镇。现在还不到中午,虽说这个季节天黑的比较早,但时间上来说是充裕的。不过他虽然没说出口,但我能感觉出来他其实是在赶时间,想来散金镇应该距离这边有一段不短的路程。”徐赟将衣服叠整齐码放进背包底部,将那只装了金摩拉的钱袋放在衣服的夹层里,而两件圣遗物则直接装备上身。

    再次被那股神奇的暖流包裹,徐赟顿觉神清气爽。之前练剑时的一点点疲劳和沐浴寒风带来的负面状态瞬间清空。

    想来自己这小身板总共能有两百点生命就算不错了,加上了这一千点额外生命值,只能说生命的厚度让人安心。

    衣服和钱袋之外,也就没有需要带的东西了,这时那只马鞍包才装了三分之一,距离装满还差得远。

    “蒙德城是这个国度的主城,没去过蒙德就不能说见过大城市,你的确需要去那里涨涨见时。以你的资质来说,只当一个乡间的野小子的确是太浪费了。”芙萝雅在旁边淡淡的说道。

    “路上寒风很重,你只穿这一套衣服怎么顶得住。这件袍子送给你,这是我前些年缝的,款式上可能有些不够时尚,但绝不会让你丢面子。”她从身后变戏法一样拿出件墨绿色的厚实长袍,嫩白的小手温柔的抚摸着长袍绸缎般光滑的表面,就像在抚摸自己的孩子。她樱唇勾出一道弧线:“这里的冬天比我的家乡要寒冷很多,所以我才为自己缝制了它,想不到自己还没用上,竟便宜了你这个小混蛋。”

    徐赟站起身,看着少女形象的精灵炼金术士,捏着自己的衣角:“这些也是你送给我的吧?”

    “就你那身破烂,怎么穿?”精灵翻了个白眼“我总不能让你光着身体躺······”

    精灵的话语被一个拥抱打断,两只下垂的长耳朵,耳尖肉眼可见的充血变红。

    “谢谢。”徐赟低声说道,他比芙萝雅矮了一个头,这一抱只能挨到她胸口位置。

    “没···没什么,作为医生为病人考虑也是责任之内···”

    “难道我们还不能算是朋友么?”

    “朋友······如果你硬要这么认为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啦~”芙萝雅的嗓音低了下来。

    徐赟松开怀抱,笑着接过她手里的厚长袍,双手展开。

    墨绿的长袍表面,包边用银色丝线绣着月桂树枝花纹,后背中央则是一整棵月桂树,在树冠上方绣着七颗星星点缀而成的半个圆环。看着有点类似《魔戒》中刚铎王国的旗帜。

    长袍连着兜帽,在衣领和帽檐和袖口上则缝合上了漂亮的雪白狐裘。这件长袍简直满足了徐赟对魔幻世界服装的所有幻想,当真是梦寐以求的服装道具。如果在游戏里有卖的话,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砸下大米购买。

    迫不及待的将长袍穿在身上,虽说是芙萝雅为自己缝制的,但穿在徐赟身上也只袖子略长了一点点。至于下摆,刚好垂到小腿一半位置。

    “超帅的有没有,芙,我真的超级喜欢。”徐赟由衷的笑道。

    “你们人类成长很快,过几年如果你穿不下了,可以还给我。”芙萝雅扭过头不与他对视,说话还是一以贯之的风格。

    “怎么可能还给你,我要珍藏一辈子。”徐赟信誓旦旦的说,他也的确是这么想的。

    芙萝雅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般侧转身,用眼角看着面前的少年。两人沉默的对视片刻。

    已经没有需要再收拾的东西了,徐赟默默的看着芙萝雅:“芙,我要走了,兰迪斯他们还在等我。”

    芙萝雅看着徐赟即将合上的背包盖子,空荡荡的连一半都没装到。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啊了一声,赶忙转身进了里间。

    “你等等,我烤了新的饼干,这次我按照你说的方法加了糖和奶油,做了击中不同果仁的口味,你带在路上吃吧。”

    属于芙萝雅的里间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倾倒声以及碗盘的碰撞声。

    再出来时,她手里捧着好几只纸袋,装得鼓鼓囊囊,也不等徐赟去接就径自塞进那只马鞍包里。看着背包被装到了八成满,又回去拿了五个苹果将背包完全塞满,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徐赟将背包背起,肩膀上背带传递来重量,就像朋友的心意一般,沉甸甸的实实在在压在了心头。

    “这一次我真的要走了,你没有什么忘记的了吧?”

    “赶紧滚蛋吧,浪费了我那么多看书和研究的时间,为了你,我把烤出来留着今后几天吃的点心都清空了,回头还要再折腾一次,麻烦死了。”芙萝雅嫌弃的推了他一把。

    “芙,作为朋友,临别前我突然想到一个请求,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满足我?”徐赟笑嘻嘻的被她推着往外走。

    “什么请求,说来听听。”

    “既然都要告别了,那告别之前,能不能让我摸一下你的耳朵?我实在很好奇这长耳朵是什么手感。”

    “滚!”

    “哈哈哈哈哈”

    徐赟突然想到一句话,用在这里似乎也不错。

    “我们终将重逢。(在旅途的终点。但也许并不需要等到终点)别了,芙,我的朋友。还有一个小秘密我想作为朋友不该向你隐瞒,其实我有另一个名字,叫做徐赟。一个璃月风格的名字。”

    徐赟故作潇洒的挥了挥手,将背影留给芙萝雅,将眼角的泪水憋了回去。这些天的相处,实在是他成年以后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而芙萝雅也是那么对他的胃口,心直口快有话就说不假辞色,又美丽又温柔还总是迁就自己。除了父母之外他没有再遇到一个像这样的朋友。

    “如果···如果你一定坚持要摸的话,只摸一下还是可以的。”芙萝雅的嗓音在徐赟转身走下楼梯时弱弱的响起。

    “留在下次见面吧,芙,我会记着的,现在是你欠我的哦~”

    “我反悔了,你赶紧给我滚~~~”

    徐赟在芙萝雅的叫声中逃跑一样的出了这座小楼,又和这些天认识的士兵以及卫兵队长一一告别。

    听到芙萝雅的喊声,兰迪斯等人知道徐赟已经收拾停当,于是慢悠悠踱步出了自己那座小楼。

    众人在庭院里又叙话几句,冬日的苍白色太阳慢慢爬上中天,士兵们牵来马匹,帮徐赟挂号马鞍包,而后众人上马。

    “我竟然忘了问这个问题,提米,你会骑马么?”兰迪斯上马之后,看到面对比自己高了一截的战马有些无措的徐赟,愣了愣仿佛才想起来什么。

    “没骑过,不过可以先试试。”徐赟老实回答道。无论是在现世还是在提瓦特,徐赟的身份注定都接触不到马匹,更别说骑乘了。而在其他游戏里骑马的经历,当然不可能拿到这边来用。

    难道《巫师三》里的骑马大赛冠军在这边就有技能加持不成?怎么想都不可能。

    “那你先试试看。”

    ‘没骑过马总还看过影视剧,斗气化马其实浪得虚名?老子当初可没少敲键盘吐槽。’

    徐赟单手握住缰绳,一只手抓住马鞍,一只脚踩在马镫上,腿部稍稍用力,身体便轻盈的翻身上了马背。

    坐上马鞍之后,双脚套紧马镫里,这匹坐下的栗色白花战马晃着脑袋打了个响鼻,大概是天冷的关系,也可能是它本就训练有素,它稳稳站着未作任何反抗和抖动。

    没来由的,徐赟悬着的心安顿下来许多。

    “看来没问题,如果不行的话等下你和我同乘一骑也可以,让你的马驮着行礼也是一样的。”兰迪斯抖了抖缰绳,坐下黑色大马迈开蹄子领头小跑着出了营地大门。

    徐赟看着他马鞍两侧鼓鼓囊囊的鞍包,这两包行礼的重量肯定比自己要重得多。而自己的马鞍包只挂了一只,另一边则挂着一只硕大的皮质水囊,临走前女仆大婶给灌上满满一囊热水。

    他轻轻一斗缰绳,跨下战马便乖巧的跟着前马小跑着出了营地。在他身后,巡逻骑士小队五骑鱼贯而出,马蹄之下碎雪纷飞。

    一队人出营地之后沿着林间小道前进,速度都不算快,徐赟利用这段行程很快便适应了战马上下颠簸的节奏,并开始尝试配合它起伏身体。

    也许是的确有几分天赋,也可能是强大的生命力作用,徐赟很快便掌握了诀窍,而且在寒风中驰骋,以他如今的生命力,还真不觉得有多冷。

    “提米,这袍子真漂亮。”缇玛纵马跟在徐赟马后,扬声赞道。

    “是那位精灵小姐送的吧?”更后面的卢克哈了一嗓子。

    “精灵小姐的手艺可真棒,这样的款式在蒙德可是很罕见的。”科尔林的嗓门一点不输卢克。

    呵~

    兰迪斯不屑的勾起嘴角,你们要知道芙萝雅的真实情况,现在就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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