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清越的小心思 (第2/3页)
肯定是吃不开了,不如也姓孟,以后跟着孟庆箫到他的祖地一定很吃香。
她料想孟庆箫如此有天赋,那么年轻就有那么高的修为,就算是在河内人的祖地一定也拥有很高的身份,说不定就是一个大宗族的嫡系子孙。
至于她刚才说的,想和孟庆箫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自然是玩笑之言,故意逗清越玩的,她活过了那么悠久的岁月,如何看不出清越喜欢孟庆箫。
孟庆箫确实是挺有个人魅力的,不但杀伐果断,而且又那么帅气(现在是真的变帅了),但是还不至于让所有女生一见到他就疯狂迷恋的程度。
远的不说,朱鹞的想法就和清越完全不同,朱鹞并没有活得那么卑微,或许孟庆箫要娶她为妻,她会答应,但是要收她做妾,她就恕难从命了。
朱鹞的天赋很好,混乱之地在她这个年纪的年轻人,靠自身实力修炼到天元境的,一万个人里面也找不出一个。
别看她当初在衰老之地的时候修为最低,除了清越之外,她的年龄也是最低的,那些参与提升实力的武者,他们哪一个不是40岁以上,而朱鹞只有20出头。
朱鹞的内心其实是一个骄傲的人,她也有骄傲的资本,要颜值有颜值,要实力有实力,像她这么优秀的女孩子,真的很难找。
红找到孟庆箫的时候,孟庆箫正在朱鹞的陪同下练习书法,当地人都是以毛笔书写文字,包括孟庆箫收藏的那些秘籍,上面也都是毛笔字迹,可是孟庆箫不会写毛笔字。
他们孟家算得上是个个都有学问,连一直做家庭主妇的孟妈妈都是一个高才生(她是比孟文博士晚了两届的学妹,孟妈妈是为了孩子甘心被埋没的),但是他们家算不上是书香门第,全家人都没有太多艺术细胞,他们都是偏理科的天才,所以孟庆箫从来也没有练习过毛笔字。
孟庆箫突然要练习毛笔字,有一半的原因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另外一半的原因则是受到那三名永恒王朝信使的刺激,那三个家伙想让他写一封亲笔信回复,这么简单的要求孟庆箫怎么好意思不答应呢?
于是乖巧的清越领着孟庆箫来到书房,先一步抵达的朱鹞已经及时帮他研好了墨,舔饱了笔,然后,孟庆箫就傻眼了,他不会写毛笔字!
已经答应人家了,不写是不行的,朱鹞帮他写了一封,但是很快就被孟庆箫否决了,朱鹞的字确实很漂亮,但是太秀气,他只好让清越把青龙帮帮主叫来,请靳帮主帮他写了一封。
靳帮主做惯了领导,笔锋中都透露着只有上位者才能拥有的霸气,孟庆箫看得羡慕不已,于是下定决心也要练习毛笔字。
见到红找来,孟庆箫的眼前一亮,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把她夸奖了一顿。
“我是回不去昆甲族祖地了,以后只能跟着你混,你不会嫌弃我吧?”
“怎么会,你这个颜值就算是在我们那里,那也是回头率十足,而且你天生的尖耳朵更是加分不少,相信你一定能混得风生水起的。”
被红一打扰,孟庆箫顿时失去了练字的兴趣,他把笔丢开,准备出门,出于客气,他询问红道:“我要去工匠铺看看,你要不要一起去?”
“好呀,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可做,而且我也打算以后一直跟着你啊。”
“呵呵,那倒也不必走一步跟一步,你如果有事,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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