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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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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篇 手忙脚乱 (第2/3页)

 接电话、发邮件、接待来访客户,我手忙脚乱、头晕脑胀。

    中午12钟20分我正吃午饭时,前台来电,说有当事人来访,问我何时能接待。

    晕!12点下班,刚到饭店,还没上餐呢,这会儿来访,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但想想自己第一天上班,总不能因为这么一个不想让人活的当事人影响了自己吧。

    于是,我对前台说:“让他稍等片刻,我吃完饭,立刻赶到。”

    就这样,为了赶时间,我只好放弃等餐,到面包店买了两块面包匆匆充饥后,返回了律所。

    来访的是一位五十岁左右的老太太,说自己是残疾人,找了很久才找到我们所……

    十几分钟过去了,她还在讲故事。

    “不好意思,您什么股票需要索赔,对账单和身份证带了吗?”我直入主题,礼貌的打断了她絮絮叨叨的似乎讲不完的话。

    “哦,对账单我带了,你帮我看看能赔多少钱?”

    老太太说着,从一个布袋子里拿出一叠对账单递给我。

    我的工作职责只是收材料,并不负责核算赔偿金额,再说了,这么多张对账单岂是一时半会儿能算出来的。

    律师是法律服务者,可不是算账的财会人员!

    “不好意思,我只负责初步审核材料是否在形式上符合证据的要求,并不负责损失核算,您委托我们以后,我们会有专门人员帮您计算索赔金额,只要您按我们的要求提供给我们完整的对账单,可索赔金额就是确定无误的。”

    我耐心的向老太太解释到。

    四十多分钟过去了,老太太还在问东问西。

    好不容易指导她签了合同,复印身份证时,她又要求我多复印一份给她,另外再复印一份对账单给她留底。

    本来,所有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要当事人自己准备好交给我们的,我们只提供聘请律师的委托合同。

    这当事人,是把我们当成免费的保姆了,为她复印,为她……

    “不好意思,提供给法院的材料,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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