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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乱世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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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十三章 乱世生存 (第3/3页)

个心脏早已血肉模糊,他曾经想过自己将来“了却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后名”的悲壮之死,却没想到最终落得一个抛尸荒野。

    “就这么死了?”

    王常林喘着粗气,连心脏都被洞穿,他刚才神经紧绷,不知道砸了多少下,内心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每砸下去一次的瞬间,都能感觉血脉喷张,兴奋异常。

    可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力量已经达到哪一步。

    “我杀人了?”

    王常林看到熊勇失去呼吸,这才瘫坐在地上,身上的虚汗也蹭蹭蹭的冒出来。

    杀人的时候没有感觉,但杀完人之后,内心的恐惧感似乎变得愈加浓烈。

    这是王常林第一次杀人,虽然他曾经亲眼看到峰子阳与王小高死在自己眼前,但这种杀人的恐惧感油然而生,曾几何时,他也到了杀人的地步。

    杀人很容易,难的是杀人之后内心所要承受的压力与将来所要面对的困境。

    每个人都可以杀人,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一名杀手或者刺客。

    一名杀手需要极高的心理素质,亦或者是变态,哪一个连环杀人者不是心理素质极高的人?

    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刺客,哪一个不是特立独行的奇葩?天下英雄谁敌手?

    诸如当年的专诸,他就是个重诺轻死的亡命徒,还有要离断臂刺庆忌,在战国时期是惊天动地的事。

    豫让,为达目的不惜残身毁容,隐姓埋名,两次刺杀都不成功。襄子感其诚,解衣令其刺,然后伏剑自杀。

    杀人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但杀人却是达到目的最有效的手段,同时也是最快的捷径。

    王常林喘息大半刻钟,这才缓和过来,直接开始搜索熊勇身上还有什么宝贝。

    果不然,他身上还有三个银白色的瓶子,其中两瓶同样是丹药,另外一瓶是漆黑的药水,王常林搞不懂什么东西,但一并全收。

    除了这些东西之外,就只剩下这座天谕流芳弓了。

    “你说我这跟贼有什么区别?”王常林自嘲般笑了笑。

    此时,天边翻着鱼肚白,太阳似乎被冥王山的山峦挡住,天都快亮了。

    马瘦毛长蹄子肥,儿子偷爹不算贼。瞎大爷娶个瞎大奶奶,老俩口过了多半辈谁也没看见谁。

    人都杀了,何况这点东西呢?

    王常林意犹未尽,转身就走,在熊勇身上一点其他值钱的东西都没了,甚至没搜到一两银子。

    “我要不要把他埋了呢?”王常林停住脚步回身犹豫着。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生无处不青山。”

    王常林喃喃自语,最终摇了摇头,大步流星般带着天谕流芳弓离去。

    文韬武略的障日山庄二庄主,最终竟然落得个弃尸荒野,他的出生很卑微,在遇到那位神秘老人之前,他有满腹才华,却苦于无发挥的余地,和很多公子贵族虽是好友,但从小他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如别人,时刻安分守己。

    然而,命运的轨道却不容他做个平庸之辈,当他拿到天谕流芳箭的那一刻,他就注定要死的无名无份无坟无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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