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你在干嘛?】 (第2/3页)
合,不一定是你文章本身的问题。这个改啊,就是让你适当做出让步,有些思想,有些想要展现的东西,就得把它删减掉,按照杂志社的意思进行改动,诶,因为你主要是冲稿酬投稿的嘛。”
叶彩听明白了。
结合退修信上的具体建议,她明白了那名编辑的意思。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展现自我的某些坚持和杂志社的刊登条件,不可兼顾。
想要让《侠客》杂志社接纳《诛仙》,就必须作出一定让步。
排除切切实实的行文结构和文字功底等问题,其他客观上无伤大雅的地方,比方说主角的名字“张小凡”虽然接地气,但是太挫,要改;“刀气特别长,至少五六米”的调侃式文风,要改;楔子里边的打斗戏首秀,没有武功招式元素,要改。
小杨老师多清高啊,寄稿前就给她科普过版权等方面的问题,称杂志社和撰稿人仅是合作关系,杂志社支付的稿酬,通常只包括首次发表权和其他版权的优先权。在未经过著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杂志社没有权力对文章内容进行改动,大家在社会地位上是平等的,甚至有些时候,杂志社得仰仗撰稿人的影响力才能混口饭吃。
可事实上的情况呢,倒也没什么对错,只是印证了叶彩的社会经验——“办什么事,要想吃得开,主要靠资历。”
一个新人,没有权力在别人开拓的地盘上,一意孤行,恣意妄为。
得接受人家的条款,才能拿到通行证。
情况这样,叶彩倒也没什么脾气,就是觉得怪没意思的,条条框框太多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想咋写咋写。
没办法嘛,拿钱办事,不需要问“为什么”,只需要知道“怎么做”。
改吧改吧。
兜里随身踹着笔,叶彩就地陈列出需要修改的地方,犀利叔回房间拿来几期《侠客》,只看“新武侠”栏目,从中推测编辑部在这一栏目上的实际容纳范围,给小彩妹出主意。
首先是主角的名字,叶彩觉得这个有待慎重考虑,据说萧鼎版的《诛仙》之所以能火,很大程度在于主角人设接地气,接地气是什么?亲民啊,这个放到最后。
犀利叔指出,退修信上的第一条建议很在理,你既然投的是武侠类型杂志,文章中打斗戏的首秀,确实应该以“武术招式”为主,不然就算跑题了。其次,这个楔子太过火候了,得删掉,武侠题材的读者可能会接受不能。
小彩妹就很难搞啊,这楔子可是小杨老师写的,水平上绝对没有问题,难道就因为跟“武侠”没什么联系,就得删掉?他嘛的,真是太扯淡了。
犀利叔咳咳告诉她,小说不是学术论文,写得再好,不符合主题,就必须修改,一切都是为了稿酬。
一提到稿酬,叶彩就没脾气了。
叔侄俩接着研究需要修改之处,叶彩怨念颇深,慢慢就扩展交流起来。
犀利叔最近的情况和叶彩很相似,联系了几家跟他约稿的杂志社,因为他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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