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16章明悟未来【求月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116章明悟未来【求月票】 (第3/3页)

‘掉下悬崖得神功’的老套路。

    女频几乎都是言情,老掉牙的‘车祸、癌症、治不好’的狗血剧情。

    这些只在网上免费连载前面的几万字,后面的内容就需要线下购买实体书了。

    作者们将前面的章节放到网上连载,一是为了打响名气,二是为了寻找出版社。

    “女频的受众相对来说,比男频小多了,还是选择男频吧。”

    考虑了一番,丁红丽决定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分类。

    “抄哪本书呢,诛仙?斗破?”

    对于抄书,丁红丽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她只是在纠结,该选择哪一本而已。

    “还是选择诛仙吧,再加上它本身就有主题歌曲,以后改编游戏、电视、电影之类的也更容易一些。”

    “等哪天不想抄了,我还可以去混一混影视界、歌唱界。”

    打了个响指,愉快的决定第一本处女作。

    丁红丽打开手机自带的文档软件,开始码字:

    书名:诛仙

    简介:这世间本是没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

    一口气写完一万字,so easy!

    踏入仙境之后,丁红丽的记忆得到强化,前世看到的每一个字都清晰的记录在脑海里。

    就算用手机码字,她的打字速度也达到了每小时八千字的恐怖速度。

    如果换成电脑键盘,再多多练习一阵,怕是能提升到一万、两万的时速。

    保存文档之后,丁红丽打开手机浏览器里的天龙网,注册了一个账号:九天仙女。

    将刚刚码出来的一万字丢了上去,再留了一个邮箱号码便于联系,她就关闭了网站。

    接着又开始码字存稿,争取尽快将《诛仙》全文的一百多万字写完。

    黑猫是龙华出版社的老编辑,从业十多年,带出不少作者,在业内颇有名气。

    只不过,最近两年龙华出版社开始走下坡路,签约的作者要么封笔、要么合同到期跑路。

    身为老编辑,黑猫自然也是压力巨大。

    “咦,诛仙?好大的口气!”

    这天,他在出版社的电脑上浏览天龙网,日常扫榜,看看能否捡漏,在扫完一堆无病呻吟的辣鸡书之后,突然有一本名为《诛仙》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文笔一般,故事还是挺新颖的,有点儿意思!”

    看完一万字正文,黑猫意犹未尽,迫切期待下面的剧情。

    看到后面的邮箱地址,他想了想,给对方发送了一封签约邮件。

    “龙华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等丁红丽看到邮件时,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了。

    她查了一下,龙华只是国内的二流出版社,且正在走下坡路。

    “算了,先看看他能出什么价。”

    本不想理会,但她转念一想,先看看对方的诚意如何。

    按对方邮件所留的企鹅账号,丁红丽加了对方的好友。

    “千字二十?打发叫花子呢?”

    和那名叫黑猫的编辑加上好友之后,对方二话不说,甩过来一份合同。

    丁红丽大概扫了一眼,差点跳脚骂娘。

    别说版税了,只能拿固定的千字二十稿费,还是税前。

    而且,还是全版权,只要她签完合同,那诛仙的版权全归对方出版社所有。

    除非是脑子进水了,丁红丽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她想也没想,直接就将对方给拉黑了。

    欺负新人也没这么欺负的,真当她丁红丽是普通人么?

    诛仙的质量摆在那里!

    接下来的几天,丁红丽每天更新四千字,一边吸引人气,一边存稿。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陆续收到全国各大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她在其中挑选了一番,选中一家名叫‘天下’的出版社,跟对方签订了出版合约。

    签书不签人,千字一百二,首版印刷五万本,对方只签简体出版权,其余版本仍归丁红丽所有。

    这个条件虽然不是所有出版社条件最好的一家,但却是最适合丁红丽的一家。

    她还和对方约定,如果首册销售效果良好,那后续的稿费再行商谈。

    “咦?什么东西?”

    刚刚将合同寄出去,丁红丽突然皱起了眉头。

    ps:最后一天,求月票!(本章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