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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林懿的文本 (第1/3页)
第七十一章林懿的本
林懿觉得自己是一典型的穷人命,数钱数到自然醒,睡觉睡到脚抽筋。
她鲜少在笔记本上写点什么东西,偶尔找不到事情做,才写点什么东西。
心里搁了很多少事,又不能对别人说,只好写出来,留给自己一个人看。
比较起功能繁多的rd档,林懿更喜欢tt,字体大小不用调整,简单明朗。
写东西稀奇古怪,随『性』而至,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这个是什么?”林懿看着面前的黑『色』电脑包问。
“你的电脑。”苏玫想伸手去『摸』她的头,却被她避开了。
苏玫道:“你真的要走?”其实她很想照顾林懿的,林懿现在谁都想不起来。
她不愿意住在这里,甚至要走不让苏玫送她。
林懿淡漠地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苏玫靠在门框边,抽完了一支烟,背过身擦了眼泪,关上门。
林懿新租的房子在城北,下面有个小公园,黄昏的时候,很多老人出来散步,也有一些年轻的父母,带着孩子出来玩,很热闹的样子。
把窗帘拉上一半,林懿坐在床上打开了电脑。
“唔,密码是什么?”
林懿实在想不出来,随手按了“12345”几个键。
pass。
失笑,看来这要真的是她的电脑,那以前的她肯定跟现在一样懒得要命。
电脑里没有什么东西,有一些图片,一些歌,大部分都是粤语的,还有一些旧电影。
随手点开了一首邓丽欣的《电灯胆》,林懿跟着哼了几句,又点开最后一个f盘,找到了一个名为“yself”的件夹。
打开来看,里面清一『色』的tt本档,命名是阿拉伯数字排下来的,但数字并不是紧挨着的,也许有些内容被删除了。
件名:3tt
“今天是星期一,a4:51。
白天睡到三点半,导致我晚上睡不着。
再过几天就是我生日,我想起去年的时候,还有子涵哥给我庆祝,有他在,我就什么都不用『操』心。
有的时候我在想,难道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只是因为本能?比如我喜欢凌云哥,子涵哥喜欢我,凌云哥喜欢我姐。
现在我身边除了党杰,再没有别人了。
我不想回家,也不想跟凌云哥还有姐姐见面。
我觉得累。
如果我不过生日,子涵哥不会喝醉了酒被人砍伤,也不会出车祸。
如果我不出生,妈也不会跟姐姐的爸爸离婚。
所以要是没我这个人就好了。
这是特傻的一个想法,事实是,我出生了,我长大了。
子涵哥,你跟我说过的,人最重要的是对自己好,我现在正在努力做到。你给我的指,我好好收着呢。
杰杰上次也送了我一个指,因为他说925纯银打折,切,真是要把我气死了。
上个星期他又问我生日想要什么礼物,我说,我要他把整个商场包下来,我想要什么拿什么。
他说我是猪。
不过其实我最想要的,是你回来。
因为你简直就是个流氓,你死了肯定要下地狱的。
我应该多做点坏事,等我死了,下去陪你。
哈哈哈,现在我是困糊涂了,什么『乱』七糟的都写上来。
不过,我还是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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