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灵异档案之S病毒(9) (第2/3页)
把你的妻儿杀了,勾践还派了另外一个名臣文种前来相劝范蠡,让其打消了离开的念头。面对文种的前来相劝,范蠡直言不讳的说出了历史名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到底就是这勾践是可以共患难的人,而不是那种可以共富贵的人,现在天下大定,勾践必然会将你我这帮功臣给杀了!文种不信,看着范蠡离开,最终的事实是:文种还是被勾践赐剑自杀。范蠡的远见超乎常人。
范蠡离开勾践后,去了齐国,改名为鸱夷子皮,他住在海边,一边耕种捕鱼以外,还从事着物品收购和出让的事情。老百姓丰收的时候。家里用不掉。怎么办?范蠡将其收购来,专门做仓库保管。等老百姓欠收的时候,家中揭不开锅了,范蠡再卖给他们。用现在的眼光看,这个行为就是一种做生意的行为,但在古时候,这个可是积德的事情,老百姓靠天吃饭。今天收成好,我捕鱼捕多了,吃不了就烂了,但范蠡来自南方呀,有腌渍的技术,我把它腌渍起来,一并保存,等收成不好的时候,我再给你们,收取一点保管费。老百姓也愿意呀,你这技术算是解决了我们老百姓的大麻烦了。所以范蠡再齐国的时候。口碑非常好,好到什么程度呢?齐国国王邀请范蠡出任齐国的相国。人家国王主动邀请你出任相国,你不同意,这是大逆不道,所以范蠡只能勉强答应,但范蠡毕竟是一名成熟的政治家,他很明白一个道理:自己就是一个小老百姓,现在凭借自己的经商头脑,已经赚的盆满钵满了,我再去当官,还有什么意思?当官如履薄冰,想跟勾践手下当差一样,稍有不慎,就满门抄斩,这事划不来,最后,做了三年的齐国相国,还了相印,并把在齐国所赚的所有钱,都分给了齐国百姓,随后去了鲁国(笔者每次看到范蠡的这段历史,都不能击节赞叹:仗义豁达之人,真正做到了视钱财为粪土之人。后人能做到这等境界的,有几人?)。由于鲁国的位置为天下之中(编者按:按照当时的版图而言。),所以是做生意的好地方,在这地方,范蠡如鱼得水,短短的几年间,范蠡利用“人弃我取、人取我予,顺其自然、待机而动”的原则,结合天时地利人和,又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巨贾,被百姓称为财神。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呀。司马迁称其为“三迁皆有荣名”,所谓的“三迁”,就是指范蠡经历了吴越、齐、鲁三地。…
介绍完了范蠡经商的一生,或许读者要问:你描述的都是范蠡在齐、鲁两地的丰功伟绩,跟邬熙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笔者原本也认为没有,范蠡在吴越之地,更多展现的是政治军事才能,很少有范蠡经商的历史记载,但当蒋凯和洪霁雯说到这个卷宗的时候,才真正领略到了,经商才是伴随了范蠡一生的“技能”,在邬熙,有很多足迹都以范蠡的名字命名,范陶岭暂且不说了,还有那蠡园、蠡湖公园、马(骂)蠡港桥这些都是纪念范蠡而命名的,只是当初范蠡离开吴越之地的时候,由于勾践的反对,所以吴越之地的百姓都对范蠡表示出了痛恨,认为是不顾妻儿,就顾自己的小人,于是就有了马(骂)蠡港桥,从字面上不难看出,这地方就是当初吴越之地的老百姓唾骂范蠡和西施的地方。范蠡和西施也是在这里乘着船离开,从此,在吴越的史册上,就再也没有范蠡和西施的描写了!
那范陶岭是怎么回事呢?范陶岭是勾践在范蠡离开后,将范蠡妻儿杀死的地方,以前叫“范逃”,后来不是范蠡给自己自号叫“陶朱公”嘛!久而久之,范逃岭就变成“范陶岭”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吴越之地还是比较荒蛮的,史书喜欢称吴越广东地方的人为“南蛮”,说到底,就是老百姓比较野蛮,有吃人的习惯,当范蠡的妻儿被杀死在范陶岭的时候,老百姓们一拥而上,食其肉,喝其血。也不知道勾践是怎么想的,对于往日工程的家属,杀了也没厚葬,还任由百姓为之,到最后,那边就演变成了专门杀人的地方,一杀人,老百姓就去吃人肉,喝人血,宋朝以前,那吃人的风俗压根就没改过,后来北宋灭亡,宋高宗赵构迁都临安,史称南宋。吴越之地的文明程度才得以大大的提高,可即便如此,民间还流传着吃人能治病的习俗,鲁迅先生笔下的《药》,虽然是一篇抨击时弊,述国人愚昧的,但里面的“人血馒头”多多少少还证明着吴越之地有吃人肉、喝人血的风俗。
范陶岭自被勾践开了杀人刑场的先河,那往后的历朝历代,也就演习了这一传统,将范陶岭作为极刑的场所,一直到现如今,还是执行枪决的地方。那地方平日里压根没人去。你去跟邬熙人说:走。我们去范陶岭吧。得你铁定会被破口大骂,被骂还算是好了,保不齐人家还要把你痛揍一顿呢。去范陶岭?你是把我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