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五十二章 残杀何大急 血魔再现(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五十二章 残杀何大急 血魔再现(下) (第2/3页)

在修真者眼中那淡淡的灰雾并不是简单的东西而是属于唳气一类的存在而且是一种非常内敛的厉害戾气。因为如果唳气是散的话普通人也会受到伤害甚至会因此而丧生就连其魂魄都会因此而变成历魂。而这种唳气却仅仅只会给普通人带来负面的情绪。这只能说明这种唳气相当内敛。

    内敛的戾气对普通人来说虽然没有太大地伤害但却是修真者的大敌。任何修真者一旦被这唳气浸染就必然会丧失神智而入魔甚至连元神都会被这唳气改变成为邪灵最后也只有变成另外一个僵尸或者成为某些强大的死灵的食物。那时候虽然不是形神俱灭也与之相差不远了差不多属于永世不得生的类型。这对于修真者来说是仅次于形神俱灭的可怕后果。

    僵尸一类的死灵本身就是吸食唳气成长的。自然而然。他们身上也无时无刻不在散着唳气。但是要让唳气达到内敛的境界却不是普通的僵尸能够办到地最少也要有千年以上道行的僵尸才能做到。

    那么这一次出现的僵尸究竟有多少年的道行呢?

    从僵尸的样子上看来这僵尸的獠牙竟然长达数尺!身上的白色尸毛竟然也长达半米!而这尸毛在白色之外也掺杂着一些惨绿的色泽。这只有在五千年以上地僵尸身上才能够看到。因为要想将普通僵尸身上的白色尸毛变成惨绿色没有个五千年是根本难以做到的。

    僵尸的两眼是碧绿地眼中还闪动着些许智慧的光芒这代表这僵尸已经有了自己的灵智。跟那些双目血红的普通僵尸一切遵循本能行事不同这具僵尸的一切动作都是经过思考之后做出来的。

    从古到今虽然僵尸已经出现了不少但是拥有灵智的僵尸却俩寥寥无几。而一旦僵尸拥有了灵智那么也就可以被称为“僵尸王”了。

    僵尸王从土中升起无声无息地悬停在半空中一动不动也不出任何声响。在月光的印照下那双碧绿的眼睛闪闪光。如同一颗祖母绿宝石般。

    突然间僵尸王动了。

    动作相当灵活完全不像普通僵尸那样动作死板呆滞如同木偶。

    化作一道绿光僵尸王迅飞到了山顶。他抬起头来望着头上皎洁的明月半晌不一声。

    一行绿色地泪水从它碧绿的双眼中流了下来!

    它竟然流泪了!僵尸竟然还会流泪!

    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突然间。僵尸王口中出一声长啸啸声中满是怨怒充溢着滔天的恨意良久不绝。

    长啸终于消失僵尸王口中狠狠地蹦出了几个字眼:

    “八年了整整八年了!我阴魅终于又重见天日了!龙翔啊龙翔!当年你灭我兄弟害我被千年僵尸王吞噬可曾想到我还有重生之日?有仇不报枉自为人!姓龙的小子你就等着我阴魅的报复吧!四位兄弟大哥给你们报仇来了……”

    声音终于在山巅的晚风中悄然逝去僵尸王目中绿光一闪顿时消失在了天地间。

    它是谁?这千年僵尸王究竟跟龙翔有什么样的恩怨?它的出现又将给眼下暗流涌动地龙门一带区域带来什么样的变数?

    一切的一切都只有静待事态的展了…………

    又是一天过去了同样是晚上同样在荒野中。

    龙门周围方圆百里之内同时有好几拨人在彼此厮杀。

    在白天的修真大会盟中一切看起来还都平静无比。但是到了晚上暗地里的流血冲突却越来越多以至于到了失控的地步。

    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因为这流血冲突而死亡的修真者已经过了百人。这让那些对这一切了如指掌却因为上级命令不得轻举妄动的驻扎在龙门附近的雷暴部队实在有些难以忍受了。一个个大力请战要求被派出去将这些冲突地修真者们悉数剿灭。如果不是因为这些流血冲突虽然情况恶劣但是好歹没有影响到一个普通人雷暴部队早就出手了。

    但是现在似乎已经到了不得不制止这愈演愈烈的流血冲突的地步了。

    流血冲突已经越来越激烈尽管还有不少人心中比较清醒时刻注意着不要让他们的冲突影响到普通民众。但是还有很多人已经打昏了头脑。什么修真界要尽量避开普通人实现的戒律也已经忘到了九霄云外。这样得情况再继续下去的话恐怕后果不堪设想。

    而这个时候正是解决那些家伙的时机也已经成熟。修真大会盟基本已经作出了决议。接下来就是签署盟约的时候了。到了签署盟约那一天要翻脸地估计也会选择那个时候翻脸如果在这之前能够将那些心怀不轨者一网打尽这也将会是对那些鼠两端者的一种威慑更将有利于决议的推行。

    所以今天晚上经过研究决定龙翔、徐刚等人也已经跟国家高层通过气。作出了将所有心怀不轨者一网打尽的决定。

    这次行动的代号就叫做“迅雷行动”要求雷暴部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将那些潜在的危险和威胁一举消灭掉。

    这次行动的目标就是那些心怀不轨者无论他属于国内势力还是国外势力。都要统统给收拾掉。

    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说天魔宫对于他们对策是尽量将之驱逐能不伤人命就不伤人命。毕竟这个时候。还没到跟天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