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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隐形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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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6章 隐形富豪 (第3/3页)

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保持51%就行,即是控股。巨头的帮助并不是白给的,自己得付出一点利益,大家才能更好的合作。而巨头们也知道,如果科技研发途中没有安峰的指导,他们什么都得不到,不光是已经出现的超级电池,还有研发中的超级芯片……都需要安峰的技术支持。所以大家互惠互利,对于这个决定,都赞同。

    然后安峰谈到低调的问题,这方面经验丰富的助理约翰・亚当斯给了意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创立多家企业,把股权分散到它们身上,再考虑到保密程度以及以后的国际运营,我推荐离岸公司。”

    专属会计哈迪・洛克也赞同:“从财务方面来说,离岸公司注册简单,对客户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保密,而且离岸公司没有所得税和印花税,在国际贸易中,能够合理规避不少税款。”

    安峰听说过离岸公司,很好奇它们的避税方式。

    哈迪推推眼镜,尽量简洁的说:“打个比方。合理合法的:a公司要卖给国外b公司一亿美元的产品,不考虑其他税款、成本抵扣,仅仅计算所得税的情况下:a和b直接交易,这一亿美元需要计算35%的所得税。”

    “合法不合理的:如果a公司先把商品以八千万美元卖给自己的离岸公司,再通过离岸公司作价一亿卖给海外的b公司,这其中的两千万差价是不用计算所得税的,只有那八千万需要计算35%的所得税。总计避开700万美元税款。”

    “原来如此。”安峰恍然大悟。

    不过哈迪提醒道:“这种只是最最简单的举例!现在美国对离岸公司很警惕,想要避税,成本差异不能太大,价值一亿的货物,你作价五千万卖给离岸公司,i(联邦国税局)会像条野狗一样扑过来的!”

    安峰笑了:“听说不少国际大公司都有离岸子公司,他们也是这么避税的?”

    哈迪点头:“当然!根据美国某些参议员提供的资料,微软有八家离岸公司,戴尔和ibm有三十八家,惠普有十四家,苹果也不干净,有一家以上。上次某位参议员还指控苹果离岸逃税几十亿,不过这里是大家默认的灰色领域,单凭几个参议员还是很难能撼动大集团的利益的。”

    安峰考虑了一下,今后世界贸易肯定少不了的,离岸避税是大家默认的,在美国尚未出台具体的法律前,这里没有犯不犯法的说法,只有逗比暴露自己,惹来i的悲剧。不过会计师是吃干饭的?

    想到海外贸易也要让美国扣掉那么多税,安峰就不爽,他大爷的,老子辛辛苦苦才赚了一点钱,你丫的张嘴就35%?虽然离岸公司的资金想要转到美国国内使用有点麻烦,但世界能消费美元的地方又不是美国一个。

    所以安峰拍板,决定先成立一家离岸公司,自己完全控股,并通过离岸公司转移gp公司的一部分股权,让自己不再顶着绝对控股的光环,转为一个低调的富豪,那些打打杀杀的就交给巨头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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