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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后座谈(很重要,不看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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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后座谈(很重要,不看后悔) (第2/3页)

也去了,那我也一起去吧。

    雷克斯:我也来参和一下!

    巴沃尔:狼人族的勇士永远不会退缩!

    (共同下场)

    人皇(一脸淡定):大哥、二哥、三姐,我看我们也一起去吧,就当是对于收了一万年苦的小小报复好了。

    龙皇(一脸有趣):呵呵,好久都没有做过有趣的事情了,妖族的儿郎们,一起去看看。

    魔皇(一脸阴笑):哈哈!早就想这么干了!那个死作者居然敢把老子弄成罗太!早想砍他了。

    圣皇(一脸天然):等等我啊~~

    (下场。)

    血夜:世界时代的诸位,你们呢?

    南丑(正常版,非堕落):我只想对作者说,呵(ni)呵(ma

    i),不但让老子变中二反派,还让saber捅了老子一刀,日后还要领便当,我#¥¥%%…………受不了了,世纪时代的弟兄们,一起光膀子上啊!

    梅菲斯特:兄长,我支持你。

    白血、厉罗布、红发等人:得令!

    (下场。)

    血夜:……洛贝莉亚。

    洛贝莉亚(眉头微皱):和风在一起的时间少,登场时间间隔大,还有(省略)……算了吧,我也去吧。四魔剑召来――毒剑安特拉、封剑菲利斯、瞬剑羯鼓罗、绝剑天龙度。

    (背后跟着四把剑下场)

    血夜:……红叶天一小姐。

    红叶天一:我是男的!二小姐和紫妈竟然喜欢那个人参赢家!这简直是#¥%%¥#……我也上!

    (下场。)

    几乎所有人:我们也上!

    (一阵烟尘之后,场上只剩狂三和血夜。)

    狂三(单手扶脸,一脸笑容):我还是也去吧。

    (下场。)

    血夜:咳咳,人都走了,你可以出来了。

    一只路人突然跳出。

    路人:艹艹艹艹,果然不出来是正确的选择,不然我现在恐怕已经领了便当了。

    血夜:谁叫你作死啊。

    路人:……

    血夜:对了作者,刚才看到狂三后突然想问你一下。

    路人:什么事?

    血夜:你不觉得狂三被攻略的有点简单吗?在《约会大作战》里士道也用过类似的方法,可是没有成功啊。

    路人:咳咳,关于这点,其实并不奇怪。

    血夜:?

    路人:在陈风解析了《约会大作战》世界的“世界之源”之后,他就成了那个世界的神,在那个世界做到了全知全能、无所不能。同时,对那个世界的生命的吸引力也随之超大幅度的提升,再加上半神那原本就很高的魅力值,初始好感度绝对是一个极高的地步,如果用《约会大作战》的好感度计数的话,初始好感一般最低也有四星,达到五颗星(五星就是满值)也很简单,一见钟情什么的太平常了,就算是最低的最低,也有三颗星。

    血夜:哦哦,好厉害。

    路人:再加上在精灵们眼中,陈风就是她们那个世界的造物主、是至高无上的伟大存在,因此心中有很大的敬畏感,就想狂信徒面对上帝一般。

    血夜:听起来好伟大。

    路人:我想,在这样的存在对着对于他而言渺小的存在施以仁慈的时候,不管是谁心中都会有触动吧。狂三就是这样。尤其是陈风还帮狂三完成了她的悲愿,而且陈风以最真挚的感情包容了她的罪恶,再加上原本就很高的好感,因此对陈风的好感一下子就破表了,虽然比不上少女们那样极端到逆天,但是也差不了多少了。

    血夜:原来是这样啊,不过陈风小弟弟为什么会想要让狂三做他的家人呢?

    路人: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本身就希望自己有更多关心自己的家人,不过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对狂三的遭遇感到同情。

    血夜:同情?

    路人:是啊,看过小说的大部分都知道,狂三的愿望其实是将“精灵存在”的现实泯灭,这样的话就不会有精灵出现在人间,也不会有更多人因为次元震而死,虽然目的不明,但是我认为应该是不希望精灵们痛苦吧,毕竟精灵一出现就会遭到人类的围剿和追杀……其实,狂三虽然看上去很疯狂,但其实是个很温柔的女孩子呢。

    血夜:哦。

    路人:我想狂三也在痛苦吧,从她因为士道的话语而动摇来看,其实她自己心中其实也不喜欢这么做,但是为了更多精灵,她却不得不这么做,甚至变得疯狂……其实在原著中狂三也很喜欢士道吧,但是为了自己的悲愿,她不得不去做让自己痛苦的事情……为了自己的执念而不惜伤害自己,这点和陈风有点像呢。

    血夜:觉得小狂三好可怜。

    路人:是啊,因为这样的原因,陈风才让狂三做他最重要的家人,就是为了让狂三能得到幸福啊……陈风啊,其实也是一名很温柔的人呢。

    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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