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马尔福家族?我记得他们喜欢和麻瓜联姻 (第2/3页)
着就犯恶心,而且并没有其他神奇动物的神妙——论功能不如猫头鹰,论可爱远不如猫咪,学生但凡能选猫头鹰和猫,就不可能选蟾蜍。
然而蟾蜍却有其他两种宠物所没有的优点:耐药性,很多魔药学大师都会养一只蟾蜍来试验自己的新药。蟾蜍本身分泌的粘液也是常见的魔药原材料,根据喂养食材的不同,粘液还会展现出不同的效果。
所以魔药大师们真的很钟爱蟾蜍这种生物。
他可能是个热爱魔药学的男孩吧?莱斯这样想着,拿出了魔杖。
热爱魔药学这一点,在莱斯这里是个加分项,所以他愿意帮圆脸男孩一把。
“蟾蜍飞来!”
一只长得丑兮兮的癞蛤蟆就冲莱斯飞了过来。即使非常清楚蟾蜍的益处,可看着直愣愣的朝自己飞过来的蟾蜍,莱斯眼中还是闪过一丝嫌恶。
他魔杖轻点,那只肥肥大大的蟾蜍比较稳稳的落到了男孩手心里。
“收好,”看着那只胖乎乎、活力四射的大蟾蜍,莱斯还夸了一句:“这蟾蜍养的真不错。”
“谢谢!”男孩眼睛瞪得溜圆,捧着胖蟾蜍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等圆脸男孩走后,达芙妮撇了撇嘴角,流露出一丝不屑的情绪。
“我认识那家伙,他叫纳威·隆巴顿,脑子不太好使。”
“隆巴顿?”
又是个熟悉的姓氏。
“没错,那家伙居然是个纯血,简直不可思议。”达芙妮说完这句话后,稍加考虑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也正常,这年头的纯血巫师心智正常的可不多。”
这话说起来颇有地图炮的嫌疑,然而很快就有“好心人”跳出来佐证达芙妮的言论了。
纳威离开后没多久,一个有一头淡金色头发的男孩在另外两个高高壮壮的小胖墩的陪同下一起有说有笑的从莱斯他们的包厢外路过。
他们的声音颇大,隔着包厢门也可以隐约听清他们的对话。
“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也在列车上?”
“没错,我之前在对角巷碰见过他,平平无奇的,居然和那个海格混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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