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我有过墙梯 (第2/3页)
有味。
军官的伙食好一点,还有白面馒头。【愛↑去△小↓說△網w qu 】朱大光倒是没吃白面馒头,把馒头让给了守城边军,自己扒拉了一碗糙米饭,填了一下肚子就放下碗筷了。
不得不说,朱大光的确是一个爱兵如子的将领,可能也与他当年也是从小卒做起有关,他十分了解边军的心思。这些边军都是穷苦人家,为了吃上一口饭,才选择当的兵。这年头世道不太平,当兵是个危险的活路。若不是到了绝境,谁会把脑袋提在裤腰带上?
当兵的话,还能吃饱饭,虽然吃得也不怎么样。更何况还有军饷,若能当够十年大头兵,积攒些钱银,也能回乡娶个婆娘,过上点好日子。哪怕是有人喝兵血,克扣军饷,当了十年兵,也能积攒个几十贯。当然,如果战死了,就一无所有了。
这些边军倒是很看得开,当兵都是为了搏一个前程,不是如此,谁去当苦哈哈的边军?皆因边军的粮饷虽然比不上禁军,但也相差无几,比起厢军,高了不止一倍。所以报名边军的穷苦人家,每年都是这么多。
边军们吃过饭,彼此都没什么交流,都在检查武器。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能看见明日的太阳,说再多还不如把武器整理好,活命的机会也大一些。
朱大光忧心忡忡地看着不远处的契丹大营,说真的,他觉得很憋屈。契丹大军简直目中无人,把大营修得这么靠前,若是城中骑兵有一万,朱大光都敢连夜偷袭。只需绕到契丹大营的背后,趁其不备,放火烧营,肯定能建立奇功。可惜幽州城里面仅有两千骑兵,大多数还是驽马,仅仅冲锋一阵便没了马力,怎么跟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契丹骑兵打仗?
朱大光恨恨地望了一眼契丹大营,握紧了拳头,拳头上的茧子和青筋,表现出他此刻的悲愤之情。
而还在赶路的王韶,他自己都有点不相信,因为他现在已经来到了幽云十六州的地界边缘,尚有一天,便能赶到幽州城下了。
王韶派出的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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