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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试戏《黑暗骑士》 (第1/3页)
美国,洛杉矶。
天使之城,娱乐之都,阳光之城。
有句老话,LA的每一天,都是阳光灿烂的。
陈诺和齐云天在这阳光灿烂的洛杉矶,拿着王嘉卫剧组开的工作证明,在好莱坞的演员工会(SAG-AFTRA)顺利注册。从此,陈诺成为了一名SAG-AFTRA的正式会员。
从理论上说,自今天起,他才算是一名正儿八经可以在好莱坞正常接戏的演员。此后也可以参与任何电影的选角,并受到工会在演出时长,权益和工作条件上的保护。而这,是任何演员想要在好莱坞成功的第一步。
等到第二天,他们早上8点出发,迎着朝阳,去见诺兰兄弟,去面试一个和洛杉矶的阳光背道而驰的角色。
陈诺从没有对一个角色有这么强的企图心。
当他决定去和希斯莱杰竞争之后,他就特别想要拿下这个角色。
不只是因为希斯莱杰会死,也不只是这個角色最后拿到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甚至不是因为诺兰。
而是他喜欢这个角色。
不过说的其实也是废话,只要认真看过《黑暗骑士》这部电影的男性观众,只怕没有一个不会为希斯莱杰的神级表演而倾倒。
他也不过是其中之一。否则,怎么可能十多年后会有人为小丑拍出一部精彩绝伦的传记,男主角还拿了奥斯卡影帝?
只能说,凡是做演员这行的,要是机会摆在面前,谁会不想尝试这个角色?
更何况陈诺觉得,拍完《蓝莓之夜》,马上去试戏《黑暗骑士》,这简直就是上天的安排。
他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
他现在还没有出戏,他就像一个从《蓝莓之夜》这部幽暗的文艺电影里,走出来的失意之徒。
他贫穷,他孤独,他见识了无数的悲欢离合,他看透了繁华和苍凉。
他没有人爱,也没有爱人。
他就像一条爬行在大都市底层的虫子,要么被吃掉,要么变成某种畸形的怪兽。
遇到伊丽莎白之前的杰瑞米简直就是小丑的前传。
两者之间的区别,似乎只有年纪,嘴巴的伤口,脸上的白泥,和一个转变为怪兽的契机。
仅此而已。
……
……
这个时候的克里斯托弗·诺兰还略显青涩,虽然蝙蝠侠·侠影之谜使他进入了好莱坞的主流电影圈子,可让他彻底登堂入室的《黑暗骑士》,现在还在选角阶段。
事实上,只差唯一一个角色没有选定。
克里斯托弗·诺兰最开始不知道乔纳森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去了一趟香港之后,居然莫名其妙的提出是否可以重新考虑小丑这个角色的人选。
甚至他提出的候补人选就更加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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