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征服 (第3/3页)
一部非常适合他的电视剧男主角。
不过导演没啥名气,之前只有一部比较出名的《命案十三宗》
还没写完,一会修改。
两千年初,电影的票房收益大概是这样的,在总票房收入中先上交5%的电影专项基金以及3.3%的营业税,交完税后剩下的91.7%的净票房为院线和制作方所得,。
此时净票房中影院及院线要拿走其中65%的份额,剩下35%才由制片方所得,这其中还包括发行费用,一般发行费用大概是制片方分账的5当初新世界和中影签订的发行费用为7%,算是一个非常低的费用了。中影在发行费中并没有赚到什么钱,主要在自家旗下的影院依靠这部电影赚到了不少钱。
这个时期大多数时候,发行公司要拿走10右的发行费用,剩下的20是制片方所得。根据和中影签订的发行协议,新世界影业这次可以拿到净票房28%的分账。
这里顺便提一下华夏电影票房分账的大概历史。1994年之前,国内电影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各大制片厂制作电影的费用大概为50万左右,中影公司向各大制片厂以90万元一部的价格买断电影,然后中影公司向各个省的发行单位发放拷贝。中影公司从总票房中拿走70给各个省的发行单位用作院线的建设,剩余的6%上缴各省的财政。
1995年,国产影片《红樱桃》开启了票房分账的先河。在每100元票房中,首先要上缴5元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以及3.3元的营业税,剩余部分再由制片方和影院院线双方按35比例分账,制作方的分账里面扣除10%左右的发行费用才是最终所得。
这样算下来一部影片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4倍才能回本,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收入,比如电视播放权、录像带版权等。所以很多人投资电影大多数时候都是赔钱的,这也导致了国内电影市场越来越萎靡,很多电影人跑去制作电视剧。这种分账模式一直持续到新世纪初。
另一个时空中,真正提高制作方的分成比例是华夏开启大片时代之后,也就是《英雄》上映之后,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阵容的顶级商业大片拥有巨大的票房潜力,这才有和院线的议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