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杀人了(求收藏,求推荐) (第3/3页)
顾着吃,别忘了买你姐姐让你买的东西。”
贾环一撇嘴,也撂开手不理贾琮吃不吃了,道:“那值当什么!
我还想再去瞧瞧耍百戏的哩,那家有喷火的,了不得……”
说罢,蒙头往前面巷道里钻去。
“哎哟,小祖宗,慢点,仔细花子拍了去!”
赵国基在后面见贾环只是往热闹处挤,连忙跟上前去。
若是贾环有个什么闪失,不用旁的,他那亲姐姐赵姨娘就能揭了他的皮。
整个老赵家的命运,日后还都指着这个外甥呢……
贾琮见赵国基跟上了,也就不理会了,只是在后面慢慢看着周围的买卖人。
寻思着找个机会,也做点什么买卖……
这一年来,他的日子过的可是紧巴坏了。
不过这个想法在脑中也只是一晃而过。
前世看小说时,常看到穿越众们成了主角后,就开始各种发明创业,赚的盆满钵满,化身高富帅,走上白富美倒贴的人生。
用银子能解决问题,通通不叫问题。
可来到这世界之后,贾环才发现,这有多离谱……
自前宋司马光在《涑水家书议》中所言:
“凡为人子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收入,尽归之父母。
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便为家长治家,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其实换个说法更明白,若未分家,而子女蓄私财者,其罪与百姓蓄兵器养私兵等同。
皇帝统御天下,不准百姓拥有刀剑甲具。
而家长管理子孙,则不准子孙蓄私财。
尤其是庶子……
翻开各大家族族谱家志,有经济才能的庶子,为家族赚下金山银海,奉养父母兄长乃至族人,而自家妻儿子女吃糠喝稀,衣不蔽体者,比比皆是!
但有藏私者,必棍棒加身以正家法。
违逆者,以忤逆罪论。
忤逆……
是要千刀万剐凌迟而死啊!
也就是说,哪怕贾琮忽然陶朱附身,赚下了无数金银家业。
可只要贾家一句话,就能全部拿走。
非但拿走,还要治他一个蓄私财的罪名。
这大概就是礼教中所言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君臣父子之纲常所在吧。
唯有身在其中,方能感受其枷锁之重。
若贾琮穿越成的不是现在这个身份,哪怕是成了熊孩子贾环……
他忍忍也就过去了。
等到长大后分家出去,沾不得贾家的富贵,也不用跟着吃大罪。
自力更生也能活的自在。
偏他成了贾赦的儿子,摊上那样一个昏聩无知,刚愎自用的坑爹……
若不作为,就只能在困境中等死。
可作为……
又该怎么破局呢?
难。
“啊……”
“杀人啦!”
“老天爷!”
就在贾琮触景深思时,前方人群中忽然爆发出一阵喧闹惊骇声。
贾琮陡然惊醒,挤开人群朝前挤去。
贾环就在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