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诸君,随本将凿阵 (第3/3页)
字如其意。
当重骑出动的那一刻,他们所要的目的,便不再是击溃敌军,而是将敌军屠戮殆尽!
诚然,大周的轻骑,在机动性与马术上,确实比不过鞑靼。
但要说重骑,鞑靼乃至瓦剌,都难以挑出一支像样的队伍。
为何?
因为铁,因为制造兵刃与战甲的技术,因为钱。
这使得大周重骑独步天下。
嬴渊一马当先,冲入敌军当中。
随之,两百重骑,犹如洪水猛兽般,将挡在身前的敌军尽数淹没。
在这个时代,重骑的存在,就像是披着钢甲的虎豹郎群,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成分。
只是用着最为野蛮与原始的战斗方式,那就是横冲直撞,便已如一把手术刀般,将敌阵身躯划个四分五裂。
这还是两百重骑的情况下。
倘若嬴渊拥有一千重骑与数千轻骑辅佐,他敢袭击阿禄台主力。
重骑推进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嬴渊便就杀到阿力太身前。
而这时的阿力太,也注意到了嬴渊。
他曾在宁夏长城一役中有过短暂对视。
当时,他亲眼目睹了嬴渊斩阿禄卜林的经过。
自那以后,便将嬴渊这名猛将牢牢记在了心里。
经过对方四渡都思兔河,把自己当傻子耍的耻辱后,阿力太无时无刻,不想杀了嬴渊。
而此时,身为一军主将,理智告诉他,杀嬴渊不光是为了私仇。
更重要的是,当前若想反败为胜,也就只有杀了嬴渊!
“鼠辈,拿命来!”
阿力太向嬴渊冲去。
而嬴渊又何尝不是在乱军中寻他踪迹?
“今日便借你这项上头颅,使我扬名三军!”
嬴渊杀意正浓。
其实自贼寇犯边以来,他并无惊天功绩。
守镇远关是本职。
杀敌军先锋大将阿禄卜林,也是趁其负伤之际。
包括后来的斩首百余,四渡苦水等,对战争大局都起不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但蒙皇帝恩宠,他的升官速度让人咋舌。
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肉眼可观。
比如受到军中袍泽将领的质疑与不认可等等。
但他知道,若今日杀了鞑靼大将阿力太,那么一切的质疑声,都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