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摆个灯市 (第2/3页)
不由得官老爷不虎颜大怒,想办法好好收收讼师的骨头!
讼师写状子万一出了问题,下场也是蛮惨的。
当时所谓“法治”就是这么个情况。讼师就是这么个地位。后世有什么电视,说什么铁齿钢牙的某某人,到庭前,在官老爷面前侃侃而谈、以及跟人骂战?嗐!谄吧他!
古代还真有一些人,可以在官府和民间当中作调剂,一定程度上缓和矛盾、主持正义。但他们绝不是讼师,而是宗族长老、本地乡绅。
这些长老乡绅们,在当地拥有一定的地位,也就是说在本地有既得利益,这就使他们有动力维护本地的秩序。秩序是建立在公义的基础上的。若是不公累积太多,秩序就会坍塌。因此长老乡绅们有意愿来维持公义,至少是表面上的公义。
同时,长老乡绅们往往有文化。当时读书,读的都不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书,看完之后心猿意马、找不着北的。不不,当时要给你读书,从千字文、弟子规,到四书五经,满满全是作人的道理。看完之后,难免受一点浸染。治国安民的心愿,多点少点,总归有的。这也使得他们有兴趣来管闲事。
另外,他们是有钱有势人家的基因和教养,智商啊见识啊什么的,很有可能还是比其他人高一点的,又有很多家丁可供使唤、又有调查经费。他们很可能查得到更多证据。有些人也愿意给他们提供情报、而不是给官府提供。
这些长老乡绅们,调查完了,就可以叫当事人过来了。他们可以给个比较中肯的建议,促进双方和解。除非是太恶性的刑案,否则也就调解开了。
长此以往,长老乡绅们就在当地形成了一个软性官府。百姓有了困难,会更愿意向这个软性的权力中心求助。
软性权力中心也有可能腐败,而失去其公义性。譬如某个少爷搞了你家的闺女,乡绅就是他亲爸,你到那里求调解?也说不定他良心好,多给你点钱,劝你算了。或者他就撕下脸皮反咬你闺女搞了他的少爷,你怎么办——唔,还是可以去官府告状试试嘛!
如果你能突破狗腿子的围追堵截,赶到衙门的话。
听起来很艰辛,但至少有希望哪!想想看,如果衙门腐败,你还更没希望了呢不是?
据说有个二愣子,到集市上卖瓜。有人想强占他的瓜,就想了个主意,看他下巴长,揪着他就骂:“你偷了我鞋拔子,装你脸上了!你得赔我!不然,见官去!”那二愣子吓坏了,就把瓜赔给他。回去跟婆娘一说,婆娘气坏了:“谁的脸是鞋拔子的!就算见官怕啥!就算黑到底了要你赔他鞋拔,也没瓜贵。你把瓜给他干嘛!”
二愣子撇嘴道:“万一官府要把我下巴拿下来验看,那怎么办?你个婆娘懂什么?我的脸不比两个瓜贵!”
婆娘气得说不出话来。
这故事是被人当笑话讲的。但二愣子还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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