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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七年前的冷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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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4章 七年前的冷傲天 (第1/3页)

    至于下手的人,冷傲天随即选中冷子烨,原因有二,第一,冷子烨虽不比当时的冷轩辕受先皇器重,但母妃却是先皇最喜爱的。第二,众皇子中,冷子烨与冷轩辕关系相对最好。

    于是冷傲天用很偶然的手段让冷子烨知道珍珠是医治风寒最好的药引,而血色珍珠效果更佳。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倒霉就倒霉在先皇果真就将那颗血色珍珠赏给了冷子烨。当然,冷傲天对此也不是没有准备,正因为他事先让冷子烨知道了贡品里有血色珍珠的事,冷子烨才会去找自己的母妃,先皇也才会把那玩意赏给了他。

    结果,如冷傲天所料。

    先皇最器重的儿子,最有可能成为天朝太子的冷轩辕愈渐消弭,最终废了一双腿。而冷子烨也因为此事,多多少少受到牵连,至少他没什么资格会成为太子了。

    莫雪鸳沉默,推算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是在众子夺嫡的前三年,冷傲天居然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未雨绸缪了,且手段如此的阴险刁钻。

    莫雪鸳无语,这件事足以证明冷傲天之后所做的一切,包括娶自己为妻,都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有时候莫雪鸳在想,何以未登基前的冷傲天精明诡道连她都自叹不如,而如今身为帝王的他,却能轻易被自己引入死局。

    其实不难理解,打江山时,冷傲天做到了一个‘信’字,但凡手下之人,他皆给予了最大的权力,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守江山时,冷傲天却将‘疑’字发挥的淋漓尽致,自己也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才会有打江山易守江山难的说法,古人诚不欺我。

    而且身为帝王,已经没有谁能与他明目张胆的较量了,再好的猎手一旦没有了目标,实再难进步。

    “玄机塔果然名不虚传。”莫雪鸳苦笑,此事虽无从查证,但细细想来,却有七八分真。

    “别急,还有那个黎雪,那丫鬟原是冷傲天的人……”舞倾城语出惊人,莫雪鸳洗耳恭听。

    依着舞倾城的意思,冷傲天收买黎雪的事发生在血色珍珠之后两年半的时间,正是众子夺嫡的时候,虽然冷轩辕在误服‘血色珍珠’后身体愈渐萎靡,但还不致到残废的地步,于是冷傲天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他先自青楼寻得处于水深火热险些被老鸨打死的黎雪,授人以恩又授人以情之后,命其在平王府外上演一出卖身葬父的戏码,混入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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