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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偶然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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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四章 偶然必然 (第2/3页)

警界已经烂了根子,臭了摊子,正需要有人奉天承运整理大好河山。一片废墟,正好构建美好蓝图啊!

    陈展激情澎湃,踌躇满志,正要放飞理想,大展宏图。

    部委出身的人,眼界广,境界高。思想上要全国领先,行动上要国内首创,效果上要全系统推广。这才像个样子嘛!

    除安插人手整顿队伍这些常规工作外,陈展还需要一个良好契机。

    陈展苦思数日,揪掉数根黑发,蓦然想到“飞车哥”,禁不住眼前一亮,把自己佩服得紧了。

    颇有争议,尚无定论的“飞车哥”,就是一个突破口!

    从现行法律分析,于根顺不能排除主观恶意,也就是可以绳之以法。而从立法本意出发,却不能拘泥于死硬条款,更不能让英雄先流血后流泪。

    公安局长不是律师。公安局长要保一方平安。

    是了!在公平的前提上,法律要倾向于保护弱者,鼓励善行。所谓立法为公,执法为民。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是巨大的。在当今社会转型期,思想秩序被金钱这只猛虎无情噬咬,道德防线已经支离破碎,各种无下限层出不穷,混乱无序的后果是社会成本的高昂付出。

    时代需要英雄,时代需要底线。

    大张旗鼓地宣扬见义勇为精神,并以制度保护之,以资金保障之,最终推动国家立法进步。这一切,将由沧海而肇始!

    提出建立沧海见义勇为基金的,是一名律师。这律师叫宋怀海,是衡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兼任东方集团副总。宋怀海以东方集团发言人身份撰文称,东方集团愿首期出资五十万元,并倡导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建议该基金会在市政法委指导下运作,广泛吸纳社会捐资。同时建议市政法委书记陈展任基金会名誉理事长。

    “飞车哥”事件,要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全民大讨论。必须的!

    陈展知道,梅掩城之倒台并终于自杀,也肇始于“飞车哥”事件。这个“飞车哥”,还真是朕之福星啊!陈展这才有了接见于根顺的想法……

    “你是协警?”陈展亲切地看着于根顺。热情,却有度。这小子比我想象得还要年轻啊!

    “藏马镇派出所协警,治安联防大队队长。”于根顺不惜的说出太多名号,拣点有用的吧。这费劲的。官越大,进入正题越慢。不说废话会死不?

    “想不想做一名正式干警啊?到沧海来工作。”陈展面带嘉许,颇有伯乐之美意。

    “不想。”于根顺惜字如金。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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