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灭仙(上) (第2/3页)
之后,也会有不小的好处,所以那林屋山洞天的仙使才不辞辛劳地回到了仙界之中,并把刘枫的一系列的情况,都详之又详地报告给了林屋山洞天的道灵副洞主。
而当时的道行也在当场,两人一听,便对此事产生了兴趣,心中还暗道这叫刘枫的小子还真是运气,早知道那大荒山脉已经没落到如此地步,让几个小蝼小蚁便给灭了,那他们早就提前动手了。
那可是一块风水宝地,如果在那里建下一个修真界的门派,以后仙界中的弟子便会源源不断地被送上来,也不会有今天之忧了,想到这里,道灵真的奖赏了那位回来报信的弟子,并亲自带着一众门人弟子,与自己的师弟道行一起下得修真界中来。
到了这里以后,那道灵与道行自持身分,所以便派几名功力在精行仙左右修为的人随洪兴化前来参加这混沌门的开山立派大典,并嘱咐几人,一定要把混沌门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能投降是最好,不然,便用武力降服。
可是当几个与洪兴化到了混沌门看到混沌门弟子的百变大阵之后,他们便知道,自己几人完不成任务,所以才传音给道灵与道行等人,道灵与道行一听如此,便亲自赶了过来,正好远远看见刘枫大神的神姿,所以才口出不逊讥讽之语。
如今这道灵能屈尊降贵地与刘枫说出上面的言语,已经觉得很是给刘枫的面子了,可是万万想不到的是,这蝼蚁竟然……竟然把自己比喻成凡间的一种低等的动物,这还了得……
想到这里,便想抬掌把刘枫给毙在当场,可是他毕竟不同于一般的仙人,是做过洞主之人,所以对事情的轻重还不会愚蠢到意气用事的地步,这可是一块肥肉,如果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失去如此大的一个门派,那可真是得不偿失了。
另外,看那小子在混沌门的地位和人气很是了得,如果自已真当场把这个小子毙了,那还真有点不好办,可是……这蝼蚁是要杀的,他竟然把自己一名方外的绝行仙人比作了凡间的那种低能的动物,而且据说那种动物是吃……`咳……咳咳……
总之不会是什么好动物,竟然把自己比喻成这么恶心的东西,好,等一下事情有了眉目之时,再也用不到你之后,我一定亲自把你掌毙于众人面前,以解你对我的羞辱之情。
再说此时的刘枫,立于祭坛之上,全身金银二色光芒闪烁,看得一众门人弟子竟然一阵的心潮起伏,心中都想到:
“我们的神出来见我们了,他会不会赐福于我们呢?只是,可恶那仙界中来的什么狗屁方外仙人得罪了大神,如果大神心情一个不好,那岂不是…………”
想到这里,混沌门的一众门人弟子时不时的把目光都投向这些仙界来人,竟然一个惧怕的都没有,这叫什么,这就叫无知者无畏呀!
此时的刘枫,已经从这些门人弟子身上得到了无穷多的信仰之力,而这时候刘枫才发现,这些仙人的信仰之力较之凡人的要强大得多……
一个修真之人的信仰之力,可能就要抵得上成千上万个凡人的信仰之力,所以,刘枫决定,便按胡青的按排来吧,为了自己的信仰之力,装一把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所以才有今天刘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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