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八章 会议的内容 (第3/3页)
演变成“绝对复杂事件”,因此对此类事件必须从一开始就高度警惕,坚决、果断、迅速地予以制止!
第二点,对采用暴力或非暴力手段挑起民族冲突的人,无论其涉及的程度深浅,必须从严惩治。惩戒效应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具有特殊作用。在这方面,俄罗斯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当然,也必须严格掌握“用政策解决民族分歧,用法律解决民族分裂”的政策界限!从当前国内外形势看,民族暴力冲突由小至大、由寡至多,最终势必会与民族分裂、国家分裂归结相连。形式上的治安事件,很可能会演变成**事件。因此,政府在由“治安”到“**”两阶段的处理手段上,必须始终贯彻“以治安稳定**”地思想概念,而不可将两者分开。换句话说,过去我们以为长期的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包括思想教育、政策和法制宣传等)并不会演化为即时的社会安全冲突,更不会发生大规模流血事件,(章节由(3Q中文中文会员)上传) 但眼下发生的一切已经足以证明,这很可能是错误的。极少数民族分裂分不仅有组织、而且有能力在短期内发动暴力攻势。民族团结和民族和谐的“认同面”,还有相当的残缺,而这将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我希望在座地,都能深刻意识到!
最后一点,这次新疆地暴力事件,死伤人数不在少数,且汉族和维吾尔族都有民众伤亡,流血事件造成的民族仇恨很难在短期内完全消除,而且依然有随时爆发流血冲突地可能性。对此,如何把可能的重复性危机及时制止于萌芽状态,将是未来保障民众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大挑战。各级领导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任何再次可能发生的冲突,都将会是流血冲突。因此,在对此保持高度的危机意识的同时,配套各种应对的紧急预案措施,乃是减少民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唯一途径。那种以为这次事件过后将不会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想法,是绝对危险和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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