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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 有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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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节 有客到 (第3/3页)

不过杨潮的记忆中却还记得以前自己练字的情形,很遗憾,杨潮没练过毛笔字,但是一手钢笔硬笔字体写的很不错,在高中时候参加过区硬笔书法比赛,得过三等奖。这次练字,杨潮有意无意的讲硬笔书法的运笔技巧,融入了毛笔字当中,感觉到自己的字体竟然有了一些气质上的改变,变得有了锋芒的样子。

    胡全还是三天送一回肉来,按照明代的肉价,一斤肉也就两分银子,杨潮给的五两银子,可以买到二十五斤猪肉,每次胡全送来二两肉(一斤是十六两),五两银子,可以让他送两百次,三天送一次可以送两年了。

    不过自从父亲出事之后,家里就在没吃过肉了,母亲把肉都腊了起来,说是年底给先生送去作为束脩。

    杨潮五岁的时候,就在附近的顾楼街上一个老秀才的私塾里读书。

    杨家是匠户,之所以让杨潮读书,还是因为那年有一个同为匠户的旧识,因为儿子考中了举人,不但改换了匠户户籍,而且一家人都跟着儿子到外地做县令去了。

    杨父于是心中有了想法,就把杨潮送入了私塾,也希望杨潮能侥幸考中一个功名。

    一开始杨潮也算是用功,十一岁过了县试,十二岁过了府试,可是十三、十四两年的院试都没有考中。科举分为四级,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第一级的童试又有三个阶段,正是县试、府试和院试,考过了县试、府试才有考院试的资格,过了院试就是秀才,有资格参加乡试了。

    可惜杨潮连续两年院试失败,院试三年两考,恰好今年不考,杨潮至少也得明年才能再次参考。不过学还是要上的,母亲已经催促了几次,要杨潮尽快回私塾读书去。尽管经历这次劫难,但是家里并没有放弃,要杨潮通过科举,改变家庭命运的希望。

    杨潮嘴里也答应了,但是迟迟没有动身,直到一日,王潇从淮安回来了,第一时间就来到了杨家。

    王潇还带来了一个客人,一个留着细密的长须,身材清瘦,很斯文的一个中年老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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