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郑和来了 (第2/3页)
舰队也来到了勃林邦。
彭家门,锣鼓喧天。两名精壮汉子身上披挂红绸大花,奋力敲击着喜庆锣鼓,旁边有唢呐、丝弦等各式乐器伴奏,陈祖义率领手下大小头目站淡港之上迎接天朝使者。
今天是个好天气,晴空万里,艳阳高照。幸好有海风可以吹着,能缓解热。就这样,从大早上起来站到现,陈祖义仍旧热了个满头是汗,心里感慨着体力大不如前,要是年轻个十几二十年,晒会儿太阳,哪会像现这样头晕目眩。对于偷袭明军远洋舰队,其实他倒没有多少担心,以有心算无心,胜多败少,加上他大半辈子的海盗生涯,对这种赌命般的刀头舔血生活早就习惯了,巨大的利益面前,把性命赌上搏一把,这种事儿他都干了无数遍了,这次的事儿,他一点都不认为和以前做过的那些案子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赢了财宝无数、女人成群,输了把命搭上嘛,这有什么?他陈祖义干海上这行还没输过呢!
和陈祖义的镇定自若不同,他身后的金志明是兴奋的满脸通红。这次偷袭,陈祖义安排他打头阵,率领的是主力先锋舰队,原来这支舰队是安排给赵子铭负责的,谁知道这个赵疯子干了几天团练长,倒把胆子干小了,居然劝陈王收手不干!这可是你自找的,放着这个露脸的机会不要,那我可就当仁不让了!
赵子铭面无表情的站队伍间,冷眼观察着周围人们的兴奋表情,如果不是熟悉他的人,很难人群分辨出他的身影,因为他穿得太普通了,和周围大多数人都一摸一样,按说他这个级别的领导是应该有点于众不同的,就像陈祖义就穿了一身月白缎的书生袍,金志明则穿了一身大红喜袍,就像要迎亲的郎官一样,而赵子铭则和大多数人一样,只是穿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罢了。
施进卿穿着一身小厮的衣服,背着个竹篓子,里面放了只大火鸡,看样子像是个贩卖火鸡的小商贩。
准备到大明宝船队船上贩卖小东西的小商小贩还不少,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背着个竹篓子,就是下面绑腰上,上面高过脖子的那种,这东西装东西不少,还不影响行动,适合流动商贩使用。
小贩们带的什么东西都有,各种香料、各式小吃、各种土特产。带只火鸡来卖的也不少,香料可能大明船队已经上次来时采购过了,不过私人购买的恐怕不多,这要回去了,每人带点海外的私货回去,变卖钱财,或者给亲人朋友送送,不都挺好?火鸡这东西则是肉食消耗品,常年行船外的,谁不想没事儿改善一下伙食呀,所以带只大火鸡来卖的,还都是有点头脑的聪明人,因为这东西不愁卖,带来个一只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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