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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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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生产队长 (第2/3页)

  “那你说,为什么能?”

    “因为你有个好舅公呀。”

    “哦——”

    “假如,假如有可能的话,你帮我也说说,让我也和你一起去上大学。”

    “对,我们一起去上大学。”

    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小水突然说:“黄敏,你好香。”

    黄敏握起小拳头,使劲捶了他一下。他说,不疼不疼,再捶捶吧。黄敏说,美死你咧。

    正在他们打情骂俏的当儿,一束强烈的手电光朝他们照射过来,随即一声断喝:“谁在那里胡搞!”

    黄敏惊叫了一声。

    小水说:“别怕,有我咧!”

    在这方面,小水有骑士的风度,这让黄敏的心略安了一些,但她还是害怕。他们俩一同站起来后,黄敏躲在了小水的后面。

    小水一下子就听出了此人就是胡来。

    “你想干什么!”小水大声说。

    “哼哼,我想干什么,我什么也不想干,就想来看看风景。”胡来阴阳怪气地说,“你胆子好大呀,敢带女知青到这里来胡搞。”

    “谁胡搞了?”小水质问道。

    “这还用问我么,这不明摆着的事,你们心里比我清楚。”

    “你——”

    小水急了,他真想冲上去揍这狗东西一顿,但他也有点理亏,半夜三更地带着黄敏来这种地方,他说不清楚,那时并不是很开放的年代,在没有结婚之前,幽会都是不可太张扬的,不然就会背上一个坏名声。至于好名声和坏名声,小水倒是不在乎,但他总觉得此事也不能太张扬。

    “唉,别急嘛,我是和你开玩笑的,你们谈恋爱也是正常的嘛,不必惊慌,我是路过这里,以为是那帮骚鸡子搞通奸的,没想到是你们两个宝贝。走吧,回去吧,有话明天接着谈。”

    小水和黄敏没想到胡来会来这么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小水觉得这里好像有什么阴谋,这绝对不是偶然的事情,胡来这样的人能干出什么好事来?

    胡来说完就先走了一步。

    他们相互在黑暗中手拉着手,走出了树林子,走上了河堤,然后穿过田野,回到了乡村。

    小水万万没想到,第二天上午,大队的支书找上门来了,说小水有文化,是块好料子,就让他去大队里当文书,以后要有机会就送他到公社里去。

    小水就住进了大队部文书的屋子。

    这样,小水和黄敏靠得近了。

    有人常看到小水房里的灯亮到深夜,那房里常传出欢乐的笑声。

    每当看到那灯亮的情景,胡来就会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吸纸烟,眼中闪烁着一种光芒。他想,他该找个机会和小水挑明了。

    对于小水去大队部当文书,大脚没有反对也没有赞同,她显得很平淡。儿子大了,他想干什么,只要不是干那些杀人放火鸡鸣狗盗等见不得人的事,她是不会去干预他的。她想,他在大队里也好,不用下田劳作,一天也有最高的工分,这样子清闲。但大脚还是有点儿担心,她担心小水以后骨头懒了干不了活了就麻烦了,因为,大队干部不知换了多少茬了,换下来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下台干部是很让人瞧不起的。

    小水去大队当了不到一个月的文书,野猪坳乡村里就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是胡来之死。

    或许也是命该他绝。

    他非要跑到另一个大队里去喝酒。那个大队在野猪坳乡村更深的山里,离野猪坳乡村有二十几里地。那天吃过午饭,胡来就骑着他在乡村里引以为豪让许多人眼红的老自行车上路了。吃饭前,文书小水接到了那个大队胡来同学的一个电话,说他们打了只獐子,让胡来过去享用。

    胡来高兴极了。

    说来也怪,他的那个同学从来没想起来要请他去喝酒,今天心血来潮竟然想起了他。原来,他那个同学请他的原因也是冲着小水来的,他知道胡来把小水弄去当了大队文书,肯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工作组沉在底下,越干越没意思了,谁都想早日跳出这山坑旮旯,所以,他那同学就请胡来去喝酒了,企图通过胡来走通小水的路子。

    胡来不是去吃獐子肉喝糯米酒,他无疑走进了一个圈套,是他那个同学给他设下的一个死亡的圈套,并不是有意设下的圈套,而这个无意的圈套让胡来画上了他生命的句号。

    他那天喝得太多了。

    他摇摇晃晃,一路跌跌撞撞连夜赶回野猪坳乡村。

    他要听他同学的话留上一宿,或许就不会死,能躲过那个灾劫,如果他不死,或许小水真会帮他的忙,去充当他的说客,但他没有听同学的话,而是神气活现地拍着自己的胸膛,说:“没事,不就二十里路么?现在路修得那么宽,车都能走,我的单车怎么走不得?老子就不信那个邪,我会摔?你太小看我了,再喝两壶老酒也没事!”

    同学拦他不住,就让他走了。

    他是歪歪斜斜地骑着单车走的。他连夜赶回野猪坳乡村也不是为了什么重要的大事要处理,根本就没有什么事,他完全是为了回去送死。

    他没有从乡间公路上摔下悬崖,而是从野猪坳的桥上掉落了下去。应该说,从野猪坳的木板桥上掉落,根本就不可能死人的。就是在第二天,早起的村民们发现了胡来在那浅水里的尸首时,都感到莫名其妙。

    人们先是莫名其妙,觉得不可思议。

    随即,人们就有了一种兴奋。

    那种兴奋是发自内心的,对一种丑恶生命的结束的由衷的兴奋。

    人们从喉管里爆出了声响:

    “胡来死啦!”

    “胡来死啦!”

    “胡来死啦!”

    他们没有笑容,他们的那种兴奋是隐藏着的,不宜在众人面前表露,因为,对于一个死去的人,无论他生前多坏,他也已经死了,死亡无论怎样也是值得同情的。

    没有人把胡来的尸体从那浅水里捞起来,他掉落的地方不是在河中间,如果在河中间,湍急的河水会冲走他的尸体的。他是掉落在靠岸边的浅水里死去的。他一上桥就掉下去了,桥不高,就是一般的小孩掉下去也无妨的,胡来这么一个五尺汉子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生命是异常脆弱的。

    尤其是人的生命,是极其脆弱的,你不要想得太多,生命说终结就终结了。

    李大脚来到野猪溪的时候,那里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不知是谁,朝胡来死猪一般的尸体上远远地吐去一口痰,那口痰没有击中胡来死猪一般的身体,而是吐在水中,一会儿就漂走了。

    大脚说了声:“胡来死了?”

    “不是胡来是谁哪!”有人高声说。

    “大家把他捞起来吧。”大脚大声说,她是个心软的女人,她实在不忍心看着一个人的尸体没有人搭理地弃在浅水里。虽然胡来对她李大脚一直就没怀过好意,她还是叫了声:“大家把他捞起来吧。”

    许多人听到大脚的话后,都无言地走开了。

    剩下了几个男人。

    大脚就吩咐那几个男人把胡来的尸体抬到了大队部的院子里,用一块破席子遮着。

    小水觉得很奇怪。

    他想,昨天他还好好的,还说有什么话要对小水讲,怎么说死就死了。

    他去看胡来的尸体时,看到胡来鼓胀的肚子像一个大气球一样。

    他弄不清胡来肚子里的是酒还是水。

    他闻到了一股子怪怪的臭味。

    大脚看着小水,对小水说:“小水,以后还是回家住吧。”

    小水:“为什么?”

    大脚说:“这院子不干净。”

    小水说:“迷信!”

    大脚就不说他了。他和大水不一样,大水是个听话的孩子。她突然想起了大水,想到大水她就想到了贵生,也想起了老应。

    胡来就那样死了。

    这段日子里发生的第二件事就是李大脚当了生产队长。

    她成了野猪坳乡村的第一个女生产队长,这还得从那个和胡来串通一气的生产队长李火木说起。

    胡来死了不到三天,大脚这个生产队的社员们纷纷跑到大队里去告李火木的状。说他克扣了社员的救济粮。每年春天,政府都有救济粮发到野猪坳乡村里来,先是到大队,大队再分到各个生产队,生产队又分到社员的手里。

    李火木不但常和胡来吃吃喝喝,还克扣上面下发的救济粮,民愤极大,加上胡来一死,他失去了靠山,社员们就纷纷跑到大队里去告他的状了。

    李火木来找大脚。

    “大脚嫂,你看看,我一天到晚为大家操心,现在都在骂我,你帮我想想办法吧。”

    李火木的神态可怜兮兮的。

    大脚不理他这一套:“你自己做了些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清楚,要是再选举生产队长,我是不会投你的票的。”

    李火木灰溜溜地走了。

    不久,生产队重新选举队长,把李火木给选掉了。

    大家纷纷选李大脚为生产队长。

    李大脚没有推辞,她想,大家信任她,才会选她,生产队就像一个家,没有一个好的理家人,那么迟早是要挨饿的。她想为大家做点什么,她爽快地应承下来了。

    当了生产队长的李大脚显得意气风发,办事干净利索雷厉风行,社员们感到了某种希望。

    李大脚当上生产队长之后,好像年轻了几岁,她剪了一头短发。许多社员都说李大脚像江水英,不过,江水英的脸庞大,而大脚的脸是瓜子脸。大脚比江水英好看,比江水英秀气。

    听到人们对她的评价,她会说:“开什么玩笑,人家江水英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我要比得上人家江水英的一个脚指头就不错了,还说我是江水英。”

    她的话引得大伙哈哈大笑。

    有一天,有人告诉李大脚,说他看到二狗在县城里要饭。大脚不信,她以为二狗失踪之后可能是再也不会出现在丰县了。那人说,很认真地说,他的确看见了二狗,他现在骨瘦如柴满脸锅灰,真像一条狗。他专门在饭店的门口看人家吃饭,只要吃饭的人剩下一口汤或者一口饭,他就会以最快的速度跑过去,收拾残局,县城里的叫化子们都说他捡剩饭最厉害了。

    大脚听后沉思了。

    她的生产队里的人在外面要饭,这是她的耻辱呀!

    她决定上城去一趟。

    第二天一早,她就坐上到县城里拉化肥的拖拉机上了路。

    果然,她在县城里的红星饭店门口看到了二狗。

    二狗鬼一样地坐在地上,衣衫褴褛,满脸无光。他也显得苍老了,像一个瘦老狗一样,没有主人的瘦老狗。

    大脚走上前,叫了一声:“二狗。”

    二狗半眯的眼睁开了,他一看到大脚,心里就颤抖了。

    二狗结巴了:“大脚,我,我和你前世无怨,后世无仇,你,你就饶了我吧。”

    大脚笑了:“上次惩罚你,是因为你作恶太多,现在呢,我要你跟我回野猪坳去。”

    “我不回去。”

    “为什么?”

    “你们会整我。我知道,胡来死了,他好好的,肯定是被你们整死的。我知道,你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不想死。”

    “你胡说!”

    “我没胡说。”

    “你就是胡说!”

    “反正我不跟你回去,我在这里好好的,轻轻松松的,不干活也饿不死,还比你们吃得好呢!”

    “你真的不回去?”

    “真的。”

    “好,那你就别怪我们心狠,老实告诉你吧,我今天带了好多人来,你要老实跟我走,那么我们就不和你动武,假如你要是顽抗到底,那么我们就要绑你回去了。你自己想想吧,你最好是乖乖地和我回去,万事大吉,否则——”

    “否则怎,怎样?”

    “你心里应该明白,你想想,我们野猪坳有几个人在外面当逃犯?就你一个活宝在外面丢人现眼,你给我们野猪坳人的脸上抹黑呀,你懂不懂?我再问你一句,回不回?”

    “这——”

    “嗯?”

    “我,我,我回。”

    就这样,在李大脚的威慑下,二狗回到了野猪坳乡村,参加了生产队的劳动。

    二狗回乡之后,李大脚在生产队开会的时候说,谁也不要看不起他,他如今也是我们生产队的社员了,他以前做过什么不光彩的事,不应再追究了,让他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大脚说完,就让他对着群众的面表态。这个二狗就战战兢兢地站起来,给大脚鞠了个躬,满脸挤出的笑比哭还难看:“父老乡亲,我二狗对不住大家,大家就给我一条生路改过自新吧。以后我要做什么对不起大家的事儿,就把我的卵子也割了。”他的话引得乡亲们笑得前仰后合的,有个别女人眼泪都笑出来了,李大脚也笑得捂着肚子弯下了腰。

    可是,二狗这人是扶不起的阿斗,是一堆糊不上墙的烂泥。

    他怎么能吃得了生产队干活的苦呢?他没干几天就在一个夜里偷偷地跑了。

    他这一跑就没了踪影,就是在往后,他剃着光头穿着袈裟回到野猪坳乡村时,人们都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他究竟是怎么过日子的。

    李大脚当上生产队长后,生产队的人们都觉得挺快乐的。因为李大脚在和他们一起劳动的时候,不是唱山歌就是开着玩笑,那玩笑荤的素的都有,而且都很大胆,空气被她调节得异常活泼。

    李大脚不知道自己是最后一任生产队长了,她不知道离野猪坳乡村很遥远的地方正在酝酿着一场风暴。

    在这个夏天,早稻收成之后,李大脚就忙着交公粮了。公粮要挑到大队里去交,交给大队之后,由大队上交到公社的粮站里去。李大脚这个生产队是公粮交得最早的一个,稻谷的质量也是最好的,没有掺沙子或者空壳的谷子。她知道,这公粮是给国家的,她宁愿让生产队的人在来年春天勒紧裤带,也不愿意占国家的便宜,坑了国家也就等于坑了自己。

    交完公粮之后,社员们就等着分口粮了。在往年,一般分完口粮之后才把留下的公粮拿上去交的,而且,除了交公粮之外的粮食,剩下的都是按人头分光的。李大脚没有把粮食全分光。因为这年收成好,她就留下了两千斤谷子放在生产队的仓里,留到明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吃。

    有人担心:“留下那些粮食做什么?还不如分了呢,谁知道这些粮食会不会到我们手中。”

    社员们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辛辛苦苦干了那么长时间,不就是图口饭吃么?粮食只要到了自己的仓里,飞也飞不掉的哇,放在生产队的仓里,他们心里害怕,害怕老鼠们把它吃了。

    李大脚敢拍胸脯。

    她拍着胸脯堂堂正正地对社员们说:“我理解你们的心情,怕这粮食被我们生产队的干部贪污了,以前有没有这种事我不管,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但如果现在我们谁要动这两千斤粮食一下,我就送他去法办。乡亲们,我知道,你们有了粮食就拼命吃,吃到第二年春天又没了粮。我替你们把粮食保存起来,也是为你们着想哪,你们要理解我!”

    群众明白道理之后就无话了。

    李大脚不但替乡亲们着想把余粮存起来留着日后救急,她还鼓励乡亲们开荒种地,谁开的荒算谁的自留地,种植多种农作物,这样不仅丰富了社员们的菜篮子,也发展了经济,社员们的生活相对来讲也渐渐好了起来。在那个年代,割资本主义尾巴还是经常的事,李大脚能够让社员们顶风搞“资本主义”,这是她的胆识。

    不是没有人不知道她在搞资本主义,大搞农副业生产,而且他们这个生产队每个社员家里都养了鸡鸭猪狗,但当有人把此事举报到公社时,很快就在公社打住了。因为,只要一提李大脚,人们自然会想起蓝细牯,谁又敢动她一根毫毛呢?

    在偏远的闽西大山深处,蓝细牯的名字是极有震撼力的。

    有人说,李大脚常送一些土特产去地区,其实,她根本就没有去过地区,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蓝细牯官复原职之后,给她寄过一次钱,也很少通信息。

    李大脚挺想舅舅的。

    但她理解他,他肯定很忙的。

    她想,自己当一个生产队长都有那么多的事,田里田外,还有其他许多事儿,连夫妻吵架这样的事她都要管,何况他那么大的官呢,他有多少事要做呀。

    所以,大脚也就渐渐地把对舅舅的想念放下了,但她还是希望某一天蓝细牯坐着小车回到野猪坳乡村,给她一个惊喜。

    有一件事,小水没让她知道。

    那就是小水在早稻收割之前,去了一趟地区,他去找了蓝细牯。野猪坳乡村里除了女知青黄敏知道他去了地区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这次秘密之行。大脚都以为他到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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