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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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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枪毙 (第2/2页)



    七嫂说:“大脚,你就不要去了,他毕竟是你的亲生父亲哪!”

    李大脚无语。她没去,那天她整天都面无表情,听说李七生挨了三枪才死时,她眼睛里积满了泪水。虽然说李七生对她根本就没有施过父爱,但有种与生俱来的东西让她流泪。

    宣判大会是在乡村的李家祠堂门口的大场上进行的,历数了李七生几条重大罪状之后,就把他拉到五公岭的乱葬岗上毙掉了。

    据说,在行刑前的那个晚上,蓝细牯和李七生有段对话。

    蓝细牯单独地和李七生在那间关押李七生的房间里面对面坐着。

    蓝细牯:“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李七生:“我想说一件事。”

    蓝细牯:“什么事,说出来吧。”

    “自古以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现在说也无妨了。你知道么,我一生就做错了一件事,那就是没有让李长工杀了你。”

    “你能杀得了我?”

    “是的,我知道那个晚上你在七嫂家,而且就你一个人,而我有十几条枪,我要让李长工杀你是轻而易举的事。”

    “那你为什么不杀我?”

    “因为你是我的亲戚,无论怎样也是碧玉的哥哥,大脚的舅舅。”

    “你真是这么想的?”

    “是的。”

    “那后来为什么要让李长工邀来国民党军队设我的伏呢?”

    “那不关我的事,这一切都是李长工做的。”

    “你是想让我放你一条生路?”

    “不敢。”

    “那好,我明白告诉你,我放不了你,你死定了!”

    “你走吧。”

    “不,我想多看你一会儿,我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你的嘴脸。”

    关于这番对话是不是有过,无从考证了,反正,李七生枪毙后,野猪坳乡村沸腾了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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